半个月前,楚沁提出要去她表姐家住几天,说的托辞是她表姐想她了。
但实际上,她们两个彼此都心知肚明,马上就要交房租了,但楚沁却还没有工作。
原本之前的房租,就大部分都是借的。
一开始想的是很快就能够工作,这钱肯定还的上,也不用愁租金。
毕竟一开始交的是半年租金。
却不想,眨眼半年过去,计划中的事情,一个也没有实现,生活却越发的捉襟见肘。
乔秉倒是还好一些,至少每个月吃喝的钱足够。
楚沁却是已经每天只吃一餐,都要用信用卡垫付,第二个月拆西墙补东墙了。
偶尔还要跟乔秉借一点。
所以自打楚沁离开,乔秉就一直心慌不安。
毕竟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楚沁说她不懂这些,所以租房合同就只签了乔秉一个人的名字。
私底下口头约定的再好,没有实质证据,黑纸白字……真到了对簿公堂的时候,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
就如她现在这般,明明亲眼所见自己被孙波所伤,伤口都明明白白的在那,却因为没有可以查证属实的证据,一直讨不到该有的公道。
反而还被反咬一口,说她精神不正常,伤口是自己弄出来的。
那个嘴脸,就差没指着她的鼻子说,她自伤碰瓷。
出这个事之前,她曾与房东沟通过房租的事情,想把之前约定的半年付,改成季付,减轻一下压力。
却不想出了这件事,房租一下子成了对方拿捏自己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