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羡鸾察觉到沈陵眼底的嘲笑之意,果然,沈陵大人有大量,作为男主角怎么可能小肚鸡肠呢?
她开口,有几分懒散:“那卢秀才前言不搭后语,隐瞒不少,事情未必如此简单,我觉得该与客栈里的诸位同门商议一下,该如何是好。”
毕竟按照原著的剧情,抓狐妖就在男主的主角光环,阮羡鸾和女主似乎毫无参与,而书中的情节是阮羡鸾与狐妖勾结,随即她爬上了沈陵的床,却并未上位成功,沈陵作为男主角,恨极了她,却碍于同门,不能动她,转头将那只狐妖擒获。
而原著为了突出男主角的光环和霸总气质,还是让他一个人去抓的狐妖,一身白衣胜雪,凭着一柄无憾剑,一人之力,擒百年狐妖,天纵奇才!
其实知道这一段时候,阮羡鸾简直恨不得把那作者打一顿,首先这个女配心高气傲,怎么会使出这种下三滥的手段,而且名门正派,怎会与狐妖勾结?
待她穿了过来,越发觉得这个作者就是为了描写男女主角的爱情,别的地方都随意衬托,情节更是处理的不恰当,这种颠三倒四的玛丽苏若是放在后来,定是要被喷的体无完肤。
只是作者发这本书的时候,正好是流行“霸道总裁爱上我”,那时候这本书倒是还收了一派粉丝,沈陵这个角色还被评论为“修仙界的清冷霸总”,甚至这个无比狗血的剧情还骗了一堆无知少女的眼泪。
她面前的沈陵不知自己想什么,只是点头,表示赞同,意思就是师姐说的是,师姐说的都对。
霍,清冷霸总,还是小奶狗。
客栈中,五人正在吃晚饭,待吃过晚饭之后,阮羡鸾决定与大家商议。
面前摆了好几大盘菜,济云帆夹过一根青菜,脸上有些过意不去。他小心翼翼问着阮羡鸾:“师姐,我们在外历练,每日住着最好的客栈,吃的最贵的菜,只是我记得师门给的银钱似乎支撑不起这么大的开销啊”
阮羡鸾看着有些为难的济云帆,筷子顿了一下,才想起,似乎师门给的银钱确实不够,但她只是为济云帆夹了一块红烧肉,劝他宽心,“无妨,师弟放心吃便是,这次历练只当是出门游山玩水就是,师姐的钱包支撑的住,放心便是。”
济云帆夹住红烧肉,却有些吃不下去,“竟是让师姐破费了,云帆怎好意思?待回到师门必将还给师姐。”
万轻舟难得与济云帆意见相同,“是啊,这医修说得对,他虽婆婆妈妈了些,却说的有理,我们都是男子,怎好意思用师姐的钱。”
江婉婉正在吃着一块豆腐,嘟囔着嘴点头:“是啊是啊,二位师兄说的是。”
阮羡鸾表示并不在意,“钱财乃身外之物,在外边历练若是处处节流,那便太过辛苦了些,我们此番下山历练,是为了诸位师弟能磨练心境,吃喝用度之上好些,有何不可?”
沈陵上辈子一心修炼,到后来都是别人给他下帖子,请他前去,他去了都是给别人面子,到他至化神时,上品的灵药灵丹更是不知花了多少,可谓是养尊处优。
即使重来一世,在问仙宗时,自己虽只是个内门弟子,但修为尚浅,用得到灵石的地方少之又少,用着每月问仙宗发的灵石倒也够用。
再次历练,没有哪一刻能如此真真切切的感受到此时自己不但修为低下,还穷。
从前在他眼里连鸡毛蒜皮的小事的称不上。
如今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却像一座大山压在沈陵眼前,竟然也让沈仙君发起愁来。
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
天道问我,你此生有何所求。
旁人:修仙、修到元婴、化神、飞升!
沈陵:老天爷你给我点钱吧!
沈陵放下筷子,清了清嗓子,道:“我们可以想些法子挣点钱,毕竟在师门中所学不少,我等七尺男儿,断然不能占师姐便宜。”
听沈陵这么说,众人眉宇间的愁绪散去,开始七嘴八舌的讨论起该如何赚钱。
济云帆展露笑颜,率先提议:“我是个医修,可以在凡间为人看病,想来悬壶济世,也是美事一桩。”
万轻舟一拍桌子,直叫一桌碗筷碰撞作响,他道:“我是个器修,在师门中对奇门遁甲,八卦之术略感兴趣,也曾学习不少,只是不知道能去干嘛,竟是不如这婆婆妈妈的医修。”
阮羡鸾见众人斗志激昂,开口:“那自明日起,我们便凭着在问仙宗所学,去赚取一些盘缠,倒也是种别样的历练。”
其实,如果换成现在这个时代,有着一口软饭吃,众人定会争先抢后的伸手,喊道:“富婆,抱抱。”
可这修仙界倒真是有几分淳朴,人人积极向上,努力修仙,以飞升为青云壮志。
噢多么朴实无华且又玄学的修仙界啊!
商议再三,他们决定在路边支起一个小摊,给人算命,治病。
女主穿书,非传统穿书,女主的以为的穿书和沈陵的前世出入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