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刻,尾巴正被如烟环过自己腰的手抓住,在手中揉搓,从尾巴根到尾巴尖,自上而下,蓬松的大白尾巴在如烟手中来回抽动,一阵酥酥麻麻的感觉从他的尾椎骨像一阵电流,传到他的头皮。
他环住如烟不盈一握的腰身,嗅着萦绕在鼻尖的香气,咕噜一声,咽了咽口水,喉结滚动:“别痒。”
平日里他做猫的时候趴在如烟胸上,只觉得软,舒服,但此刻抱住如烟,嗅到的香气,和她胸前的柔软,又是另一种感觉,让他小腹滚烫,勾起几丝欲火。
唔,他大概明白了为什么妖都想化成人了。
原来不是因为酷炫狂拽啊。
阮羡鸾听到这,恨不得给原著作者来个脑瓜子来个大耳刮子,大喝一句:“好家伙,你这都敢写,这么狗血的吗?”
我的奶爸狐狸从我的爹变成了我的小伙伴又变成了我的宠物最后成了英雄救美的盖世英雄???
雷,真的雷。
她不能吐槽,但此刻钢筋直男沈陵发话了:“干预人间,扰乱凡人命数,罪加一等。”
阮羡鸾扯了扯沈陵的衣袖,示意:兄弟,别这么认真,非晚手里这是个言情本。
不愧是男主角,这么让人小鹿乱撞露出姨母笑的故事都能扯出天道、人间大义,你不做捍卫人间的沈仙君老天爷都对不起你。
守护自己多年的大白猫,突然变成了天下掉下来拯救自己的美少年,还是邪魅狂狷和很可爱的那种模式随意切换,这谁顶得住啊?
阮羡鸾自问:是她,她也顶不住,甚至还想多薅几把狐狸的大白尾巴。
情窦初开的少女自然是春心萌动,眼看剧情要向才子佳人走向了,但老天爷不允许。
非晚始终记得自己是妖,自那以后便没有在如烟面前现出人形。
但如烟死缠烂打,有一万种方法骗他现出人形。
今日骗他听书,明日骗他喝茶,过几日骗他一同泛舟。
非晚想着,木已成舟,她想看就看吧,无非是换个方式陪着她,也没什么太大区别。
只是那天如烟骗他穿上一身红衣,说这个颜色好看,他也信了。
骗他与她拜了天地,说这是对恩人的谢礼,恩人得这么还,三拜方能作数。
若他不拜就是不接受他的感谢。
于是他们笨手笨脚的朝着对方叩拜,头都撞在了一起,却相视一笑。
当如烟将他带到姜秀才面前时,说非他不嫁时,非晚终于明白了自己到底捅出了多大的篓子。
狐妖多精通红尘风月事,虽然非晚在这方面像张白纸,但他懂得看人心思。
他知道姜秀才不会同意,任姜秀才泼了那盏茶在他身上,只当是拐了人家女儿的愧疚。
他也知道姜秀才觉得卢书成是个可托付的人,卢书成对如烟的心思,他也明白。
便使用幻术混淆了姜秀才的记忆,让他和卢书成都以为,姜、卢两家定下过娃娃亲。
所有人称赞的金玉良缘,如烟抵死不从。
婚期将近,如烟逃了出来,质问他,为什么要这样。
他也明白了如烟为什么要与她穿红衣,因为那是大喜之日新人穿的,什么恩人三拜,那是夫妻仪式。
红色原来不止是一种颜色,凡人之礼原来不止恩人对拜,恩人对拜也不用还回去的。
那天夜里很凉,和如烟的眼泪一样凉吧。
如烟红着眼质问他,他没有出声,人妖殊途,他再怎么说,如烟也不会信的。
见他毫无反应,如烟踮起脚,拽住他胸前的衣襟,将他向前拉了下来,覆上一吻。
如烟眉眼弯弯有些几分狡黠,即使泪光微闪,却也媚色撩人。
唇齿交缠,呵气如兰。
如烟笨拙的亲吻他,甚至磕到了他的牙齿。
她莞尔一笑:“你我先是拜过天地,现下又有了肌肤之亲,按照凡间的规矩,你我已是夫妻啦。”
但就是这么笨拙的如烟,却让他觉得心跳不受控制,差点连狐狸尾巴都露了出来。
他更想不到,狐生几百年,初尝情爱,却是倾其所有都赔了进去,覆水难收。
阮羡鸾恨铁不成钢:姜秀才和姜夫人成婚时你都在盯着什么啊?!没见他们夫妻对拜吗??
非晚哽咽:我在看桌上摆着的葡萄,和盘子里盛着的鸡。
阮羡鸾:那如烟怎么你知道你就是大白那只猫的?不止因为尾巴和耳朵吧!
非晚:下一章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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