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相机自然是个很好的提议,但是,汉代没有电呐!
这种小事洛汐手到擒来,“这有何难?我给你改装一个小型的手摇发电机,不但能给你的相机充电,还能作为媒介随时和现实时空沟通。”
点兵确实是个功夫活,荷烨选了张灵丘、临江仙同行。听说临江仙去,龙陵君要死要活地非得跟着不可。他到锦绣年华这些天,说是当苦力,结果不但没苦着自己,整个人反而还胖了一圈。都快让人忘了他除了插科打诨、卖腐卖萌之外,更是个实力不容小觑的妖师。
荷烨想着这一趟出差,至少要个把月,带着他解闷也不错。一行六人,各有各的能耐,再多也就不方便了。这凤凰只能暂时交给了少司命,她还挺喜欢这小东西,欣然接受。
因为存着私心,想着要能顺便把霍去病也送走,这不是了了冥王一桩心事?于是降落地点就选在了元朔元年。十二岁的霍去病已经是武艺超群,骑马、射箭、击刺无一不精,当真是年少焕然。
汉武帝对这个外甥十分疼爱,让他在宫廷之中当侍卫,时常用各种金银财宝赏赐他。说要给他建宅子,他却拒绝,说出那句千古名言匈奴不灭,何以为家。
霍去病年纪不大,志气不小,文韬武略,无不有着自己的见解。汉武帝叫他读孙子兵法,他却说他有自己的理解,不想被前人束缚了思想。
朝秦拿出照相机一顿拍,骑马射箭要拍,连衣食住行都要拍。俨然成了狗仔或者说是霍去病的“私生饭”。
时光一恍,已经是元朔六年,正是霍去病十七岁的时候。这位军事天才注定要在这一年大放异彩,成为匈奴人谈之色变的战神。
按着荷烨的想法,除了朝秦暮楚两个书生,剩下的人便混入汉军之中,这样也方便摸清他们的愿景。洛汐却第一次提出了不同意见,他要去匈奴。
“匈奴?”荷烨不知道他怎会突然有这个念头。实际上,洛汐一直对霍去病有种惺惺相惜之感,又听闻前一世便是他死后被霍去病钻了空子,才叫天族大败。他便渴望能够堂堂正正与霍去病一战。
“是啊,都说真正了解你的人,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敌人。我想着要为哥哥分忧,就要成为霍将军的敌人。”洛汐露出一个自信的笑。
“这……”荷烨犹豫了一下,虽然在他看来,洛汐没有上过战场,但现代人的知识储备怎么是古人比得了的。洛汐又智计过人,万一不小心玩脱了,叫他反而把霍去病打败了可怎么是好?
“哥哥放心,我有分寸。何况河西之战浑邪王率部投汉,我到时候跟着一起归汉就是了。这一场,就当给我练练手呗!”
龙陵君贼兮兮地笑:“老大是不是不放心阿洛?这好办啊,你放个化身跟他一起不就得了?”他最擅长化身之术,为荷烨支招。
洛汐一听,不干了,“凭什么叫哥哥真身陪着你们?要分,也要本尊同我一起,化身盯着你们干活!”
“是是是,阿洛说得对!”龙陵君眨了下左眼,眼睛里金光闪闪,“老大陪着阿洛,我们,你就放心吧!”
“我也去。”临江仙面无表情地说。
“哎呦,你去凑什么热闹啊?”龙陵君两根大拇指动了动,暧昧地翻了翻眼皮,“人家俩双宿双飞,你个电灯泡,有没有点眼力见了?再说了,你一到晚上那模样还有的看吗?还不得本君帮你遮掩!”
洛汐笑着一拍临江仙的肩膀,“做霍将军的副将,也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