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令的银子一般都是千金以上,具体,要看雇主大不大方,还有猎人的活计漂不漂亮。后者季十五是不担心的,她是个合格的猎人。前者,她其实也无所谓。林白第一次知道,江湖上传的神乎其神的鬼见愁,居然连个帛令都不放过。 不仅如此,林白发现,季十五揭令是有规律的,她不揭银令,而是揭一把铜令,制定好路线,然后依次抓揭铁令,帛令,路线有长有短,方向不定,但一定是连成一线的,并且,布满了密密麻麻的任务。一条路线下来,季十五的赏金比做个银令还多。银令不常有,其他的确是一抓一大把。关键是,没人会劫令。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江湖上,从来不缺恶心的勾当,这劫令就是其中之一。银令因为赏金高,活又少,猎人榜上劫令的人不计其数,而银令以下的都相对安全。季十五不傻,她要钱,也要命,宁可累一点,也不去做这当靶子的活。 林白越来越觉得公子派他跟着这女人一起出活是件苦,不,恐怖的差事。他从没见过季十五用任何武器,首先归咎于令级不是很高,但总有意外,可季十五没有,她可以两天不吃不喝等待猎物到来,但她仍旧只会出一招,一招毙命,干净利落,不留后手。他也没见她使用过同样的招式,任何东西都可以成为她的是武器,他曾亲眼见到季十五用一根发丝穿过了一人的眉心,那得是有多淳厚的内力,才能……这都是后话了。 眼下,他们在金陵,醉生梦死的温柔乡。从京城到这,他们只花了两日功夫。林白腿和肚子都要废了,季十五在他眼里,已经不能用人来形容,完全就是个怪物,轻功好就算了,体力好似可以无限透支。他们这两日除了停下来吃干粮,解决一下生理需要,就是在赶路,准确的的说,是林白在马不停蹄的追赶季十五。 “季……季……”林白有气无力的跟在季十五身后。 “你若叫不惯,还是叫王昭吧”季十五看着林白老是季……季的舌头都打结了,她这才好心出个声。 “昭哥”,叫着比自己小了几岁的季十五林白没有丝毫不适感,反倒是十五这名他叫不出口,从一开始,他就把季十五当成了兄弟,虚情也好,实意也罢,但感觉是不会错的。 “吃完饭好好睡一觉,晚上出活”,季十五拍了拍林白,往另一方向走了。 这边林白在客栈里好事吃好喝好睡着,那边,季十五去了布庄,用她在刚来的路上从一家丁身上顺来的铜板换了身衣裳,乡下的粗布粗衫,倒是无分男女。这下,美人公子总不会挑她的错处了吧。里天黑尚早,常年出活惯了,是也她并无需跟林白一样,修养生息。于是,季十五又干起了老勾当,赌钱,季十五觉得她应该犒劳一下前几日担惊受怕的自己。 同从前一样,半个时辰后,季十五拎着一袋银子从赌场出来了,不禁感叹,若是她师父爹爹知道了她的辛苦练出来的超出常人的五感,用在这方面,恐怕会气疯。看了看天色,哎呀,还是有点早,可惜她没多余衣服,要不换个皮进去又可以玩几把。不然,去喝个花酒也行,听说金陵楼里的姑娘比之京城楼里的姑娘,别有一番滋味。不过,季十五突然想起了什么,脑子用力甩了甩,打消了去青楼念头。 看在银子的份上,还是去吃个饭好了,一品轩,不好不好,季十五记起上次不大愉快的经历,她还是随便找个地方解决好了,芝麻饼不错,又大又香,还便宜。 入夜,季十五从屋顶悄无声息翻下来。芝麻大饼太香,她不自觉多吃了几个,然后就泛了困意,在然后,她就随便找了家屋顶睡着了。 “这什么味儿”,林白到了约定的地方,隐约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食物香气,很是特别。 “芝麻大饼”。 “你居然会吃这小摊上的玩意”,季十五除了去曾经的头儿家蹭饭,就是去一品轩,要么就是他这苦逼的小弟给她做,他还以为……不得不说,季十五再次让他刮目相看,猎人榜的榜首居然这么接地气。 季十五瞥了林白一眼,没再说话,她和林白最大不同就是她是个合格的杀手,而林白不是,虽然他们都同为美人公子做事。 “猎物尸首完整,眉眼含笑,状若黄粱一梦,最重要的是,不能被验出来”,季十五在林白耳边低语。 林白一惊,这是个铜令,但这敢接的人,世上怕无一人,铜令的难处不在前几句。没有痕迹可以有很多方法,但是要不被验出来,难于上青天。越是悬案,世人就越感兴趣,杀手同样就越危险。江湖之所以叫江湖,就是因为形形色色的人存在,杀手除了是猎人,同样也可以成为猎物,仵作就是这样一个存在。如果说鬼见愁是时间最好的杀手,那么惊梦公子柳佚就是最好的仵作。 江湖本只有三公子,柳佚是后入的。柳佚体弱,隐于江湖,但约莫七八年前,江湖出了几桩连朝廷都束手无策的悬案,而柳佚以一人之力,破了这几桩悬案,世人皆折服于柳佚惊人智慧,又因公子容貌同样惊人,见之者无不若恍若惊人一梦,这便才有了惊梦之名,与另外三公子并为四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