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李小纯恍惚愣神之际,周姨已经从楼梯上走了下来,对着她露出礼节性的微笑:
“少爷正在楼上书房等你,请吧,李小姐。”
书房在二楼拐角处。穿过精巧的走廊,就能看到花梨木制成的房门,漂亮的纹理和细腻规整的层次让她微微有些眩晕。
脚下踩着的是打磨工整的实木地板,淡淡的原木气息混和着空气中的暗香浮动,竟比她屋子里的昂贵香水好闻了一千倍一万倍。
刹那间,李小纯觉得自己很,什么香奈儿,什么,简直弱爆了,这才是最典雅的生活,舒适而静谧,让人想随时在这里生根发芽。
她将手搭在小腹上,深深吸了口气,推门而入。
书房极大,放眼望去,起码上百平,两边墙上密密麻麻的排满了各种书籍,靠窗边的位置立着一副不小的靶子。而江北,穿着白色的针织毛衣,黑色亚麻长裤,赤着脚立在靶子前面。
元龙站在旁边,手里捧着一把64手枪,面无表情的侍立在一边,看到李小纯进来,朝她点点头便再也没有任何言语。
江北慢慢的托起手枪,对准靶子,砰的一声,9环。
元龙上前道:
“这个后座力太大,不好使,少爷试试这个。”
江北随手将手上的枪扔到红木书桌上,拿起元龙手上的64便是砰砰几声枪响,全部穿过靶心,又准又快。
李小纯心里一跳,刚要开口,就听见元龙低低道:
“少爷,还要继续吗?”
江北缓缓转过身,打了个手势,元龙立马退了出去,并带上了房门。
李小纯一眼不落的将江北整个人都看在眼里,男人可能刚刚洗过澡,头发还带着潮湿,白色的衣服衬着刀刻般冷峻立体的脸部线条,竟比平时更为清俊迷人。
李小纯哪见过这样的江北,一时间又爱又恼,更舍不得放下了。
她咬了咬唇,走到书桌前,盯着江北道:
“江北,我有你的孩子了,你不能赶我走。”
江北好像没听到,双手按在书桌上,低头看一副书法作品。
是正宗的颜楷书字体,用笔大气,笔峰有力,内容是辛弃疾的永遇乐:
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落款赫然是林七月的名字。
虽然是居家打扮,可男人身上迫人的气势却丝毫不减,他不开口,李小纯就像钉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
李小纯悲哀的发现,她从未与男人肩并肩过,从一开始,她就是以一种仰视的姿态在渴望着这个男人,并且越陷越深,走到这一步,已经是病入膏肓。
这个男人,且不说他的身世外貌,只在这样年轻的时候便有这样的能力,都已经让她痴迷不已,当初她的确是为了钱去接近他,甚至主动爬上他的床,但很快她便爱上他,爱得无法自拔。
两年来,李家的确在江北的羽翼下从一个三流的企业变得像模像样,父亲在官场上也平步青云,但这都不是她要的,她现在只想要这个男人,要他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