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姝的眼睛也快冒光了,只不过是被馋的。自从结婚过后,除了刚开始几天还有几道婚宴剩下得肉菜,打了打牙祭外,就再也没有沾过荤腥。
昨天晚上刚梦见了城隍庙附近的那家老北京卤煮。特别是他家牛百叶配着粉丝,再用芝麻酱一淋,稍微加一点辣椒,简直是人间绝味。王姝正准备吃,就被人推醒了。
只见陈留芳捂着胳膊委屈地看着自己,彷佛在控诉他把胳膊借给自己枕,自己却不识好人心咬了人家一口。王姝汗颜,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亲了口陈四郎企图蒙混过关。
可惜,陈留芳显然没有打算轻易放过王姝“娘子,你咬了我一口,很重。”陈留芳委屈道。
王姝:……
“那不然,你……咬回来?”王姝不确定地回道。不会吧,不会吧,真打算咬回来男人都是这么狗吗?
“既然娘子都这样说了,为夫又怎敢不从?” 只见陈留芳渐渐地逼近王姝,落在了王姝的脖子上,满室春色。
王姝想着那碗百叶粉丝,便不由得生气。没吃上不说,还白白付出了代价。
转瞬想着还是得努力先赚钱,没钱真是寸步难行。想来想去没有想出个所以然,干脆放弃了。
回到房中,见陈留芳竟然没有在看书,不由觉得惊奇。这事情要是放在二哥王长柏身上那就是正常,毕竟自己这个二哥可是在亲爹这个秀才的管教下都敢闹翻天,气的王秀才这个斯文人都直跳脚,最后才放任了之。但换成是陈留芳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不过虽然好奇,但是王姝也并未多做打探,就去书房拿了一本写风土人情的书来消遣。这书还是原身的父亲王秀才留下来的。虽然不多,但也算是涉猎广泛,除了四书五经这些科考用书之外,也有一些地理、民风民俗之类的书籍。王贵礼夫妇也是厚道人,又想着侄女婿将来是要走科举的,就把王贵川留下来的书籍分了一大部分给王姝作陪嫁带走,其中就有这些经史文集之类的。
又给了王姝一些傍身的银两和一张地契。是临近县学的一座小院子,这也是王秀才留下的。小王姝年幼时候还在那里住过,可惜后来王秀才在科举上再没有建树,就直接带着妻女回到村子里了。房子也直接租出去了,每个月收租金。再后来王秀才病重,小王姝也不懂,以为看病吃药花钱,房子早就不在了。
按说王秀才在县城里也买不起这一座小院,这其中也是有段渊源。王秀才当年也是年纪轻轻就中了秀才,又长的俊秀,自然也是一只潜力股。恰逢一盘桓此地数十年的商人要返回家乡。只是商人不只家里有妻有子,还在此地娶了一房,虽然早逝但生下一女。此时商人已经年迈,准备回家安居乐业。只是担心返回家中,家中的妻子苛待女儿,而自己也上了年纪,无暇顾及,索性打算在此处为把女儿发嫁。这才把女儿也就是王姝的母亲嫁给了王秀才,又陪嫁了一座小院子并一些银两,全了这段父女情谊。这些事情小王姝自然不知道。
所以说王姝的家底也是丰厚的很,县中的一套房子租金都足够一个普通人过的体体面面。自然也可以吃的不差,只是刚到陈家,还摸不清情况,自然不敢贸然行动。
因为古代没有标点符号,所以这个书王姝看的是格外艰难。就像是在做文言文翻译似的,自己还要断句分析,一个故事看下来足足用了半个时辰。这也得亏有原主的记忆加持,不然更久。不过书的内容确实有趣,王姝不禁莞尔一笑就接着往下看去。
突然一根木制的发簪出现在眼前,许是为了应景,雕刻的是桃花,栩栩如生。王姝抬起头,只见陈留芳拿着簪子期待的看着自己。又见簪子的尾部还有一个很小的字,仔细看来是个姝字,给谁的?自然不言而喻。
王姝欣喜不已,难得见着手艺这么精湛的木簪,更何况是自己夫君送的礼物,更是意义非凡。尽管原来告诉自己只是当作合作伙伴,但是也止不住高兴。
“谢谢夫君,我很喜欢。”
“喜欢就好,本来打算早就送你的,可惜还差一点,今天刚完成”见王姝喜欢,也就不枉自己四处打听寻找这上好的木头。
听闻是陈留芳自己做的,王姝就更是觉得这是个宝藏男孩。
又把簪子还给了陈留芳,“你帮我插在头上,我看不见”陈留芳一愣才接过簪子。
王姝的头发长得好,又黑又亮,摸上去如绸缎似的。又因为成了亲,自然不能如姑娘时在后面留发。就把头发盘成了一个朝云近香髻,插上这支桃花簪子也是相得益彰。
“好看吗?”如刚得到糖的小孩子一样炫耀得看着陈留芳。
“你更好看”王姝得脸刷的红了,娇嗔道“问你簪子呢?”
女人天生对服饰之类有着超乎寻常地敏感度。晚上吃饭的时候,陈母和几位嫂子自然一眼就看到王姝换了头饰,都纷纷询问王姝在哪里买的?这年头金簪银簪贵重,但是木簪便宜,就是手艺好的不多,难得见这么精致的簪子,众人自然要刨根问底。唯有陈母没有吱声,自己的儿子自己还能不了解吗?别看老二跟着他爹学木匠,自己四个儿子里面老四才是真正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真正继承了老头子的手艺,精通木艺。只可惜老四一直忙于科举,这才没人知道。
王姝支支吾吾地,“是以前买的,不记得了“几位嫂子还不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