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离开小岛前,我要把伏击地的土坑挖好。
土坑的位置,在小岛西坡,对岸就是在建的码头,位置的高度俯角十五度击中目标,距离840米。
为防封岛,我需要在前一日夜里潜入土坑,在里面呆到下午米特出现,土坑位置要隐蔽,无论是我躲藏还是狙击时,都不能过分暴露,那一带的地形,我已经反复侦察了好多遍,最关键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可挖,不能遇到坚硬的岩石,其次是周围要有灌木丛或小树遮挡。
在距离河平面二十多米处,有一个比较理想的选中地,那里刚好上侧有一块突出的大岩石块,而且右侧有一棵矮树,既能挡风,又能避光,远处也不易被发现,这里的地面,有些青苔和草皮,我先用尖刀划出一个直径五十厘米左右的圆形,刀尖向下戳,再把一根细钢丝嵌入圆形缝隙的一边后,向里拉,把整块带草皮的泥土片起获,这块厚约五厘米的带泥草皮翻转后,盖在我早已准备好的同样大小直径的木板上,中间穿上细铁丝进行固定,做成一块牢固的盖板。
然后我利用夜色挥动铁锹向内平着挖,挖出来的泥土一筐筐地装好后运到河边倒掉,虽然中间也遇到些石块,但总体进展还算顺利,只是因为需要弯腰,后面的进展有些缓慢,人也非常累,特别是后半个坑穴,不得不把身子趴在里面,用双手抓着铁锹的柄一点点地掘,再用手捧出泥土装筐。
从晚上八点,一直工作到凌晨二点半,才总算把足够容下一个人的土坑挖好,整整四十六筐泥土被我堆到河里。
坑内热乎乎的,有一种新鲜的泥土气味,我用一个木锤把四壁的泥土平整好,用手电照了一遍,觉得还行,至少它不会塌陷,下雨的话,也不会漏水。
我还准备了三样物品,一是干粮和水,在里面将近至少十二个小时,需要补充能量,否则会影响跑动,而且还需要翻过岛脊后入水,会消耗大量的体能。二是一张毛毯,原本想用干草的,用来铺地,我在坑内会长时间俯卧,地面太硬,并且有些冰冷的话,会引起不适,影响我射击的状态发挥,干草不但舒适感差,还会在撤离时粘在身上,毛毯是在镇上一户人家门口丢弃的,留在这里的任何物品,都不能去购买,以免留下线索被追溯,很多案件被起获,都是因为现场留下有价值的线索后,被顺藤摸瓜调查到源头,从而再追踪到目标人。
第三个要带的,是一个瓦斯罐,里面装有刺激性可燃气,我在撤离时,拉开瓦斯罐上的拉环,就会喷出高压气体,到达一定浓度后,能瞬间爆燃,但烟很少,也不会产生爆炸,并会在坑内留下很长时间的刺激性气味,这样做的目的,一是将里面留下的证据能够毁灭,刺激性气体,可以掩盖我的体味,从而干扰警犬的追踪。
事后警方在侦察时,一定会带上警犬,这些受过专业训练的警犬,不但嗅觉灵敏,而且能记住原事发地的气味一路追踪,有可能会暴露我的撤退行踪,甚至被怀疑到入水口。
笨重的狙击枪,我也要在入坑时带入,这枝巴雷特82加上弹夹和瞄准镜,重量超过14公斤,长度达到15米,在坑内几乎与我平躺的身体平行,会很影响我的休息,在挖坑时,我特意在右侧边底部加挖了一条浅沟,以能方便放置枪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