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时后,林歆心急火燎赶来了。 她齐耳短发,杏眼高鼻,浑身散发着朝气,性格大大咧咧的,却是叶蓁蓁最好的朋友。他们不但高中同班,还考进了同一所211大学。叶蓁蓁学服装设计,林歆选的新闻传播学,本科毕业后进S市电视台作了一名记者。 她们老家都在J省C市。可是,叶蓁蓁的祖父,那位南征北战的开国少将、德高望重的叶老爷子,是在S市出生的,土生土长的S市人。 毕竟C市只是三四线城市。如今,叶氏家族产业大多转移到了S市。叶蓁蓁生性懒散,不习惯朝九晚五的生活,爱女如命的叶瀚文,便以女儿的名义注册了一家服装公司,自创品牌“桃之娇娇”,专卖店开在S市最热闹的商业步行街。 两年下来,叶蓁蓁芳踪难觅,几乎很少问津,但那家专卖店照样生意兴隆,还在S市其他繁华地段开了好几家连锁店。女装品牌“桃之娇娇”也逐渐跻身国内一线。而恒泰服装公司现在的总经理是冉鸿飞,叶蓁蓁只是个挂名的老板兼服装设计师,依旧每日睡到自然醒,偶尔在家画画图,做她的傲娇小公主。 这样看来,冉鸿飞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至少聪明能干,有精明的商业头脑,加上北大经济学硕士学历,若不论出身,勉强配得上财貌出众、陪嫁丰厚的叶蓁蓁。 林歆早在高中时,就常听叶蓁蓁说起冉鸿飞,说他身世如何如何可怜,学习如何如何刻苦,成绩如何如何优秀,简直是贫困学子励志的典范。 作为叶蓁蓁的闺密,林歆倒并不歧视冉鸿飞的寒门出身,毕竟她自己也来自小城市,家境最多属小康,但对叶蓁蓁的选择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林歆真正见到冉鸿飞,已经是大二的那个暑假。他穿着廉价的白衬衣黑裤子,清瘦、白净而腼腆,拘谨有礼,面对众星捧月的小公主叶蓁蓁,并没有想象中那般热络,显得隐忍而克制。 说真的,那时候林歆不太看好这个男孩。他不是她欣赏的高大俊朗型,牙齿洁白齐整,笑起来阳光灿烂,就像追了叶蓁蓁两年的校学生会主席宋昊。 “一般般,不如宋昊阳刚、有气势。”林歆一边从头到脚将他扫描一遍,一边偷偷和叶蓁蓁咬耳朵,“瞧他那小身板,瘦得跟竹竿似的,裤管空荡荡的,看起来好可怜,像没吃饱饭。” 叶蓁蓁一记鄙夷的眼神飘过来:“你那什么审美?那个宋昊又高又壮,像座铁塔,皮肤还那么黑,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那不是黑,是健康,现在最流行的小麦色。而且,铁塔多好啊,顶天立地,往那儿一站,显得女生小鸟依人,超有安全感!”林歆揉了揉眉心,哀叹一声,“三观相差这么远,我们怎么成为死党的” 林歆不看好,没关系,她知道,叶蓁蓁喜欢。那天,她坐在冉鸿飞那辆破自行车后面,像一个穷人家姑娘坐在宝马车里,笑得那般满足、幸福…… 人生就像这四月的天气,可以预料,但又往往出人意料。 林歆预料到了,叶蓁蓁的喜欢,不是一时心血来潮,会跨过十余年的光阴和贫富两个阶层。因为她和她的名字一样,叶“真真”——天“真”加纯“真”。 作为叶家倍受宠爱的小公主,她没有如她大哥、堂哥们一样自小接受精英教育,早早被当做家族偌大产业的接班人培养。父母让她爱干什么就干什么,自由发展。因为家人小心翼翼的守护,她未经风雨,就像一颗纯净剔透、闪闪发光的水晶,远离尘世,无比珍贵。 她第一次见到叶蓁蓁,就喜欢上了这个“漂亮宝贝”。 初见叶蓁蓁,她只有十五岁,很像《罗马假日》里的奥黛丽·赫本,身材纤细修长,眨着那双灵动的大眼睛,活泼开朗,没有一点架子地和她聊天,浑身上下充满阳光,纯洁而又美好。 她想,任何人看到叶蓁蓁的第一感觉,就是想要保护她、怜惜她、包容她。有些人生来就是让人宠爱的。 出人意料的是,叶家人居然真的同意她嫁给冉鸿飞…… 虽然叶老爷子已经年迈,且素来宽容开明,没有门户之见;虽然叶文瀚待这个宝贝女儿一向言听计从、百依百顺,但林歆还是不敢相信,因为叶家的背景实在太恐怖。 且不说她家那些叔叔、婶婶、堂哥、堂嫂个个非富即贵,在C市都是了不起的大人物,随便一个名字都如雷贯耳。就说叶老爷子自己是独苗,生了五个儿子,下面又有六个孙子,其中还有一对双生子,却只得了叶蓁蓁一个宝贝孙女,还是古稀之年得的最后一个孙辈。 生于叶氏这样的家庭,说叶蓁蓁是小公举一点都不夸张,而且是唯一的小公举,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有大把的青年才俊排队等着她挑拣。 冉鸿飞孤儿出身,又家徒四壁,无父母无背景无财产,堪称“三无产品”,即便才比子建、貌若潘安,能摘得这样一朵娇花,真是何德何能、何其有幸……他上辈子一定是拯救过银河系! 不过,现在要拯救的,是叶蓁蓁的牙齿。 她穿着质地精良的大红睡袍出来应门,一手捂着右脸颊,柳眉紧蹙,泪光盈盈,不胜烦忧。 “你哪里疼?”林歆也不由皱了眉头,看她这样子,有些感同身受。 叶蓁蓁疼得张不开嘴,含混不清地说:“右边……最里面那颗后槽牙,疼得不行……” “大概是长智齿了。”林歆一锤定音。 她倒抽一口凉气,可怜兮兮道:“那歆歆……现在就去拔掉它好不好……我实在受不了了!” 她不但后槽牙疼,喉咙也跟着疼,头昏昏沉沉的,吃不下东西,什么事都做不了,简直令她痛不欲生。娇生惯养的叶大小姐哪里吃过这种苦头? 幸好,冉鸿飞不在家,否则让他看见自己这糗样,多丢人。 林歆抬手摸她的额头,滚烫滚烫的,有点发烧。 “听人家说,拔牙要赶上午拔最好。”她掏手机看了看时间,下午两点十分,“这样吧,我们先去找个牙医看看。” 叶蓁蓁连忙点头,似小鸡啄米一样。 关于这一块林歆经验丰富。因为她一向认为,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失恋,其次便是长智齿。恰恰这两件事,林歆都倒霉地经历过—— 两年前,当叶蓁蓁哭着闹着要嫁给冉鸿飞时,林歆刚和体育学院的男友分手,因为智齿发炎高烧住院。牙龈消肿后,林歆便一狠心,将那颗前前后后长了三年的智齿拔掉了,如同她谈了三年的恋爱。 榜样的力量是巨大的。好友的坚定勇敢和义无反顾,给了叶蓁蓁无尽动力,于是,她雄纠纠气昂昂,像祖父当年跨过鸭绿江一样,踏上了伟大而艰辛的征程。 当然这是她事后才知道,有多艰辛…… 又一小时后,林歆将叶蓁蓁的卡宴开进了S大一附院,临下车时,再次把头转向叶蓁蓁:“你真的不去那家新开张的华晟口腔医院?” “不去,我比较相信权威!”什么口腔医院,装修得豪华一点的私人牙科诊所罢了。她还是感觉公立医院更稳妥些。何况,S大一附院的颌面外科在业内享有盛名。 “上月华晟医院开张那天,我一个跑医疗卫生线的女同事到现场采访,”林歆不死心,仍然碎碎念,“哎,据她说,有位男牙医长得很养眼,俊秀挺拔,玉树临风,有点像《欢乐颂》里面的王凯……” “我不喜欢王凯,娘兮兮的,还是老谭可爱些!” 林歆决定不再争论,乖乖闭嘴——两人三观不同,审美品味不同,择偶标准不同,这么些年从未改变。 款步姗姗下了车,叶蓁蓁仍一手托着香腮:“上次你也是在一附院拔的牙吧找的哪位医生?” “王医生,现在是颌面外科的主任了。”林歆说,“我在来以前,已经给他打过电话。” 林歆镇日里东奔西跑,采访过行行色色的人,可谓交际广泛,长袖善舞。虽然父兄堂哥他们都是叱咤商海的风云人物,若论在S市的人脉,叶蓁蓁远不及她。 两人走进门诊大楼。虽然叶蓁蓁一直捂着右脸颊,因为要看病,出门只化了点淡妆,梳了一下半丸子头,但她五官实在太出色,尤其是那双波光潋滟的大眼睛,顾盼生辉,含烟泣露,加上身材妖娆,袅娜多姿,反而有种西子捧心般的美感,让人我见犹怜。 挂了号,乘电梯直上八楼颌面外科,林歆拍拍美人香肩,感慨道:“蓁蓁,难怪大学里那些男生都叫你会走路的芭比娃娃。我注意到,从进门开始到我们穿过大厅,有六个男人回头看你,其中又有两个男人眼睛一直尾随你进电梯。” 叶蓁蓁眨了眨眼睛,蝶翼般的睫毛长而忽闪:“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个外号” “哦,我记错了,”林歆习惯性地揉眉心,“他们称你为会走路的充气娃娃。” 叶蓁蓁翻了个白眼,不想搭理她。 在出电梯时,林歆脚下一顿:“我想起来了,那家华晟口腔医院是你大哥开的!” 话题转得太快,叶蓁蓁着实有点跟不上她的脑回路,撇了撇嘴角:“那又如何” “不如何!”林歆见怪不怪,继续在她耳畔絮絮叨叨,“说到老谭,我倒觉得,你大哥和靳东长得神似,都有一双深邃眼神,看上去特别高大上,一副霸道总裁范儿。而且,有大哥哥气质,充满责任感……” “所以,我喜欢老谭!”叶蓁蓁不得不言简意赅,牙齿实在太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