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部落远道而来,大酋长不得不让士兵们先吃一顿饱饭,再稍事休整,准备给庞贝斯城玩一手漂亮的闪击战。这是他和巫僵绸缪已久的战略,经过多次修正,已经相当成熟了。现在,只需要一个验证效果的实验品,庞贝斯城就很合适。
大酋长回到大帐,这里一片狼藉已经看不到了,经过仔细的打扫,恢复了之前的样子。长老们个个大腹便便,嘴角流油,才特么吃过几顿饱饭,这群老家伙已经生出小肚腩了。大酋长不怀好意的打量着他们,如果不是因为他们太老了,他都想把他们圈养起来,养肥了,年底杀了囤肉,充做军粮。
“哼,等这一仗打完,老子暗地里培养的小崽子们就都撒出去,把你们架空。用不了五年,我就拥有一群脑袋好用,服从指挥的饿狼,天下之大,也应该给兽人族一席之地了。”
但是,现在还得继续利用这群老家伙,他们蠢是蠢,但还没蠢到自动交出权利,他还得依靠他们率领兽人族战士打赢这一仗。
“吃饱了,喝足了,该起来干活了?打下庞贝斯城,给你们见识一下那群没毛的猴子们的富庶。数不尽的精美织布,精铁打造的武器铠甲,堆积如山的盐巴和糖霜,还有……”
不用再加料了,这群牲口已经被他们大酋长画的这张大饼给砸晕了,一个个荷尔蒙分泌指数直线上升。好吧,大酋长决定见好就收,不再刺激他们,怕他们一个个闹出脑出血,脑梗就不好了,毕竟年纪大了,饮食习惯又很不科学……
兽人族的战斗模式基本上只有两个快捷键,一个“给我冲!”,还有一个“快跑!”
大酋长对这么简单的命令模式简直深恶痛绝,这不就是驴子拉磨嘛。驴子被抽一鞭子,就一直走圈,再给它一鞭子就老老实实停下。如果这么打仗,他大酋长还不如赶一群驴子上战场算了,还能给他省点儿心。
为了能够准确的执行他的命令,领会他的作战意图,大酋长想出来一种折中的方法。那就是,给驴子身上绑一节杆子,杆子上在系一根胡萝卜,驴子看到胡萝卜,它自己就动了。说起来简单,执行起来可难死大酋长和手下这群长老们了。
最后,胡萝卜没有了,有的只是一条鞭子,一条系上铁蒺藜,抽在身上皮开肉绽的血鞭。
“给执法队下命令,随时准备出动。”
“大长老,咱们的投石机所用的石球,打磨出多少了?”
大长老下意识的往后退了半步,大酋长的脸色顿时就不好了。
“大酋长,这个……那个……”
“别特么跟我说一个都没有?”
“不不不,有,一定有,只是,咱们的工具简陋,合格的石球不太多……”
“没事儿,只要份量差不太多,外形尺寸规整一些就行,大长老,你亲自去把投石车推进五百米,目标城头。记住,等我的命令再攻击,沉住气。”
“是,大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