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曦霞:“每只雌犬,一般都要生五只左右崽子。这种崽子,民间叫做狼犬、狼狗。母崽子当时就淘汰为菜狗了,只养公崽子。另三千人,将公崽子从小就开始教练,长大了,全是彪悍的、比饿狼还凶残猛勇的大狼犬呼大风、呼大雨称为狂犬说是当代最具杀伤力的先进武器,现在已经发到了要久久久发匹……”
萧频富:“什么意思?”
晨曦霞:“一万九千九百九十八匹。”
萧频富:“啊!只差两匹。就是两万匹!”
晨曦霞:“实际不止两个万匹,到现出正式入伍的成年狂犬,有二万六千多匹加上每一只狂犬配一个狼兵,就有五万多杀手,形成和编排成了一支凶恶的攻无不胜的实力,俗称狂犬军、狂犬兵团。”
萧频富:“居然成了兵团!”
晨曦霞:“呼大风、呼大雨为了玄耀实力和压服邻邦,曾经邀请周边十六邦邑首领,到现场参观,高搏胜公主也去了。只见那些狂犬,撕吃活男人……”
萧频富:“哎呀!”
晨曦霞:“吃了剩下的人骨头,还舍不得丢,堆码在洞穴旁边,让自然风干后,冬天当取暖的烤火柴……”
萧频富:“啊呀!那不臭吗?”
晨曦霞:“当然臭极了!不仅是干尸骨臭,还有其它多种恶臭……”
萧频富:“哎呀……我听着都要打呕……”
晨曦霞:“但是,入珠兰之室,久嗅不知其香入极臭厕所,久嗅不知其辣,那些豢养者,嗅觉变得跟狂犬一样,嗅着那种气味:是香的,就跟我们鼻嗅玫瑰花一样着迷,不嗅还不习惯。”
萧频富:“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晨曦霞:“高搏胜公主一看,顿时觉得背心发麻。”
萧频富:“我听了也毛骨悚然!它们住在哪里呀!”
晨曦霞:“住在小雪阴山谷里。两万多匹狂犬,每天要吃掉几百个男人肉。”
萧频富:“啊呀!多么恐怖!”
晨曦霞:“与乌陀邦有仇的周边邦邑的男人,快被狂犬吃光了。”
萧频富:“啊呀!当真?”
晨曦霞:“骗您是小狗!所以,周边十六个邦邑,除高搏胜公主,还有她姑妈晨天净的白瓜邦而外,其余邦邑都非常害怕狂犬兵团,也就依附了呼大风、呼大雨。”
萧频富:“啊!”
晨曦霞:“呼大风、呼大雨于是成了他们非正式的盟主,一呼百应,可纠集的总兵数:不包括萄桃邦和白瓜邦,有四十多万。”
萧频富:“谁是正式盟主呢?”
晨曦霞:“萄桃邦王,但上年纪了。现在……只有高搏胜公主威风八面,硬着头皮撑起萄桃邦,拥有十七万亲军。虽然表面不是傀儡盟主,但实际上,也势单力薄了。”
萧频富:“有十七万亲军,也不少呀!”
晨曦霞:“征讨军呢?出京城十万,遭遇暴雨、垮山,狂犬,还有疾病,死了二万七千四百多,现剩七万多……”
萧频富:“噫!你怎么知道得这样清楚!”
晨曦霞:“沿途的人,都用信鸽给我报告消息。说不一定我比鲨子熊还清楚、还明白。”
萧频富:“你真利厉害呀!”
晨曦霞:“刚才说的是:征讨军在来的途中的损失。此去边陲,还要经过雪山、藻泽、沙漠以及许多坎坷险途,肯定还要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