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谭也惊呆了,脸上带着和女人一样的表情。
两个人默默地注视着,此时心中的惊喜、喜悦和不敢相信只有两个人能够知道。
老谭怎么也没想到在这遇见艳华,这个已经十年没见的朋友,还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了,没成想今天见到了。
世界很大,三台子很小。
他站起身,和艳华说了同样的话:“你”
当老谭站起来的时候艳华知道自己没认错人,确实是老谭,虽然记忆中还是他二十多岁时的样子,但那个光头,那张标志性的土匪脸,深敛的眼神和菱角分明的刚毅,都证明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回忆里的那个男孩,一点没错。
在刹那的失神后不由自主的走上前,带着喜悦,带着激动,不可控制的伸出双臂,抱住了眼前的男人,并使劲拍打着他的后背。
老谭也激动地、不由自主的拥抱住了艳华。
两个人的举动把另外两个人惊呆了,但是很快反应过来,知道这是多年未见的老友,今天在这里重逢了。
久别重逢的激动过去之后,重新落座,艳华挨着老谭,刘哥挨着小燕。对艳华和老谭早就认识小燕充满了女人的好奇,迫不及待的问:“你俩早就认识?”
艳华高兴的看了老谭一眼,说:“嗯,早就认识,在一起干过,十多年没见了,没成想在这见着了。”然后也是好奇地问:“你们怎么会在一起?”
小燕说:“我们也是今天刚认识,在麻将社了,和刘哥熟,一起出来喝点酒,正好你打电话,是不是得感谢感谢我,要不是我叫你来,你俩还不能见面。”
“感谢!必须感谢!”艳华笑着说:“今天这顿我请。”
老谭还沉浸在重逢后的喜悦中。看着坐在身边的女人,思绪飘飞到十多年前在泰山路玫瑰饭店工作时的情形。那时候他是砧板,艳华在吊炉饼当服务员。和他一同当砧板的展泽和前台的一个传菜生同时喜欢上了艳华,因为这个传菜生找来几个朋友要打展泽,是他出面摆平了这事,制止了一场流血事件的发生。
也就是因为这件事,和艳华熟悉起来。当时正在和林燕处对象,拿艳华当知心朋友。艳华确实喜欢老谭,但也只能把这种喜欢压在心底,不能表白。当时的艳华还处在极度自卑之中,对自己没有任何信心,是在老谭的不断鼓励下逐渐找回自信,开始新的生活。
俩人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十三年前,当时艳华已经离开吊炉饼,在一家当保姆,伺候一个老太太。老太太看艳华这孩子实在懂事,心地善良,就给她介绍个对象,是飞机厂内的一个工段长,岁数比艳华大八岁,离婚的,有一个儿子跟着女方。艳华和这个男的见面之后觉着男的还算忠厚老实,心想自己是个失去贞操的女人,已经三十了,能找一个有正式工作对自己好的男人就行,不求别的。
这个比她大八岁的男人确实不错,对她爱护有加,俩人处了一年之后领证结婚,生活到现在。
当初选择的是她而不是林燕,现在应该啥样呢?老谭想着,马上把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想法抹杀掉,时光不能倒流,今天是见到艳华了有这个想法,要是没见到呢?不还是过现在的日子,还能跟林燕离婚咋的。
艳华也沉浸在重逢后的喜悦中。她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这个男人了,已经把他深深的埋藏在内心深处,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把他拿出来,回味当初苦涩中带着甜蜜的感情。她知道和他并没有发生爱情,但是这个男人在最需要的时候走进了她的世界,她的生活,让她在自卑中找回自信,在最彷徨的时候找到了生活的方向。
可以说对这个男人的感激之情大于爱情,如果没有林燕的存在,会义无反顾的嫁给他。但是世事弄人,认识他的时候林燕就存在了,在嫉妒的同时也为林燕找到一个好男人高兴。一个女人一辈子求什么呢?不就是找一个疼爱自己的男人吗?
她非常珍惜、怀念在玫瑰饭店的那段时光,感觉是自己过的最充实的一段日子。虽然比老谭大三岁,更愿意像个小姑娘一样跟在他身边,把他当成哥哥。想到老谭陪她走过的路,还有他说过的话,心里的那份柔情被触动。那时他还是个脸上带着过早成熟的青涩大男孩,现在,已经是个真正成熟的男人。但还是叫人心动,想不由自主的靠近。
当然,这只是内心的一个冲动,现在已经是有家有业的人了,一个四十岁的家庭主妇。无情的岁月让人不情愿的步入中年,有些冲动只能是心中的一个幻想,或者是个闪念,写在脸上的生活不允许再有什么年轻的浪漫,能够见到十多年前的老友已经心满意足了。
老谭问艳华:“你现在干啥呢?”
艳华说:“没干啥,在家待着。你呢,还是干厨师?”
“嗯,厨师,给人家炒菜。”老谭说。
“你家孩子多大了?”艳华问。
“六岁。”
“男孩女孩?”
“男孩。”
“你可够累的,给你儿子奋斗吧。”艳华说完笑了,然后问:“林燕干啥呢?”
“上班,在一家冷链公司。”老谭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