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大的螃蟹,别说吃了,程咬金甚至见都没见过。
程咬金没有从蟹脚开始吃,而是揭开了蟹壳,露出了里面的满满的蟹肉,用手夹了一大块,开始品尝。
肉质非常紧实,口感爽滑,咀嚼了后,一股难以言喻的甘甜席卷了整个味蕾。随后一股鲜美,也紧接其后爆发了出来。
“果真是鲜美无比。”程咬金惊讶道。
他经常参加宫廷宴席,所吃到的膳食无一不是山珍海味,然而能跟它相比的竟然没有多少。
熊掌或许能算一个,但熊掌太稀少了,甚至一年都不能吃一会。
尤其是配蒜蓉,提高了蟹肉的香味,蟹香在嘴里弥漫开来。
“好吃,俺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螃蟹。而且蟹肉好多,太满足了。”
以前吃蟹,拳头大小的螃蟹算是不错了,吃的时候去壳非常麻烦,去掉壳以后,里面的肉根本没有多少了。
而眼前的螃蟹,吃的太满足了,能够让他大口大口的吃。
几分钟不到,三斤多的螃蟹,被程咬金一个人吃了个干净,仍然意犹未尽吸着外壳。
“他们每天吃那么好吃的螃蟹吗。”程咬金道。
“怎么可能,陆庄的饭菜,两天以来没有重样,无一不是好吃无比,比帝王蟹也不差多少。”程处默道。
“难怪太皇会不愿回宫。处默啊,明天再给俺带一些回来怎么样。”程咬金嘿嘿笑道。
怎么说呢,好吃是好吃,但吃了一口后竟然停不下来的错觉。
“爹,我今天能带回来,是因为吃的是螃蟹,要是换做其他饭菜,根本没法外带。要不爹你让人抓蝗虫,带到陆庄换吧。一斤蝗虫,可以换一斤粮食。”
程处默也是听说,李渊一开始也是用蝗虫换到了好吃的,然后才打算呆在安平县。
“原来可以用蝗虫换吗,俺明天抽空去看看。”别的不说,蝗虫那不是随处可见吗。特别是长安发生蝗灾,外面的蝗虫很多。
待会吩咐下人,去抓个几十斤蝗虫,可以换十几个帝王蟹回来,岂不是想吃多少吃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