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俺是想换点好吃的尝尝,也不知道能不能行。”程咬金看似心眼较粗,但很多人被他外表骗了,其实他精明着呢。
“应该能吧,其实主要看公子的心情。如果他愿意给你换,美味的佳肴会让你把舌头吞下去不可。”
“小哥认为,俺应该换什么比较好。要是能换成功,俺出来分给以两斤。”程咬金阔绰道。
“此话当真?”
“自然,你看俺像说话不算话的那种人吗。”
李二狗双眼一亮,殊不知傻乎乎被程咬金给套话成功。
“我感觉可以换酒,茅台酒香醇而浓烈,光闻着酒香,已经让人罢不能了。”
至今为止,李二狗没能尝一口。虽然陆修变出来分量很多,但全部被李渊他们几个喝完。
“酒居然也能换?”程咬金咕哝一声,肚子里仿佛酒虫在作祟。
“谢谢小哥了,只是排到今晚不知道能不能轮到我。嘿嘿,要不小哥网开一面,让我排在前面一些?”
“我怎可自己坏了公子的规矩。插队是万万不行的。”
“真不行吗。”
“咳咳,也不是不行,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你可以问问排在前面的百姓,能否用钱买下他们的位置。”
“哈哈,原来如此,俺明白了。”
程咬金心满意足的笑了出来,如果是钱能解决的事,那根本不算事。
他派人前,问了排在二十名左右的一个老叟,出价三十钱买了他的位置,顺便是以三钱一斤的价格买下了他手的十斤蝗虫。
老叟自然答应,虽然陆庄能换粮食,让出一个位置凭空得来的三十钱,怎么可能会拒绝,甚至排在前面的十几个人,争相想把自己位置卖给程咬金。
另外他也不用重新排在后面了,因为蝗虫以好粮食的价格,同样卖给了程咬金。
其实对于他而言,即使没有卖位置的三十钱,用蝗虫换钱比较好。
虽然蝗虫能在陆庄换取同等重量的好粮食,但是相同的价格,在长安能换到三斤的劣粮。
他们主要是为了一家几口填饱肚子,而不是考虑吃好粮食。
所以刚刚从程咬金那里一共得到六十钱,能让他买六十多斤的粮食,够他们一家六口吃十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