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马回去的程咬金自然也没能忍住,居然一路喝着回去。
虽然说他的酒量不错,但他是第一次喝那么烈的酒,再加一共喝了三四斤的茅台,所以程咬金那货喝醉了!!
甚至是在现代酒量惊人的酒鬼,要是让他们在短短一个小时里喝几斤茅台估计也得醉得不省人事吧。
茅台的度数有五十三度,属于酒精度很高的烈酒。
一般喝高度酒,哪一个不会配许多下酒菜,慢慢喝慢慢吃。一顿饭下来,如果按照程咬金所喝的分量要吃三四个小时才行。
当然,喝醉酒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只是奇怪的在于是程咬金,喝醉了以后,竟在长安城里发酒疯!!
本来嘛,程咬金一辈子也没有醉酒的体验,大唐所酿制出来的低度酒,基本很难喝醉的。
如同很多人喝啤酒一般,喝一箱十几支啤酒,基本跟没什么事一般。
在很多人看来,喝啤酒跟喝白水没什么区别。
…………
“启禀陛下,刚刚收到了很多御史的参奏。”
太极宫内,处理完政务的李二正准备享用晚膳,但看着放置在案桌的参本,不由皱了皱眉。随便找了一本打开,原来是参程知节的奏折。
御史们参奏程咬金,李二是习以为常,因为他太能惹祸了。
本以为和以前一样是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呢,但看完了后,李二哭笑不得。
“知节他究竟想干什么。”
参本里写着今日的午时二刻,程咬金不知礼仪廉耻,居然在大庭广众下光着身子在长安城市集乱跑,将长安城闹的满城风雨。
按理说他堂堂一个国公,即使脸皮再怎么厚,不至于如此才对,平白给自己平添污名。
李二立即下令,传程知节觐见。
“参……参见陛下。”程咬金也明白李二为什么会召见自己,所以此刻见到李二,他满脸都是尴尬。
特别是见到昔日的朋友,程咬金恨不得把头钻到地里,当真没脸见人,一世英名几乎毁于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