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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骗他当小弟

夜黑风高,一轮朗月撒下清晖,照亮寂寥无人的街巷,以及.........被人在黑夜中劫了色的沈烟。

沈烟被人按倒在地上。

感受到“小烟烟”被人不轻不重的捏了一把。

他浑身的汗毛立刻竖起来了,大脑一片空白,只剩下这个疯子大佬头上金光闪闪的“一千”和皎皎白玉盘镶嵌在耀目星河中。

他......男儿身......被人......劫了色......?

这疯狗似的天选之子追着他砍,就是为了劫色?

难道不是大佬更帅吗?!这么看来,他俩到底谁占谁便宜了?这个人不但是有平步青云的天命、是疯子、还是个流|氓?

沈烟立即挣扎,抬脚要踹他,唐渊舟一手抓住他的脚踝,正欲开口,突然浑身一颤,毫无征兆地吐出一口鲜血。

紧接着,在沈烟惊诧的目光中,他竟然直接昏了过去,倒在沈烟身上。

沈烟:???

莫非是因为我的尺寸没有被大佬满意,所以气的吐血昏倒了?

沈烟少年身形未完全长开,比唐渊舟矮了半个头。

他这么压在沈烟身上,加上沈烟又刚刚被他在左手腕上划了一剑,流着血,这一阵才感觉疼了,也感觉手腕使不上劲了。

好不容易才费力的推开他,坐起身来。

唐渊舟眉头紧皱,脸色煞白,浑身轻轻颤抖,似乎还有一丝意识,抬手紧紧攥着胸前的衣襟。

沈烟看着自己还在流血的手腕,心说我既然打不过,惹不起,那总躲得起是吧?

这就走。

沈烟走了几步,听见寂静无声的小街上唯有唐渊舟痛苦的喘息声和不时发出的细微的闷哼。

沈烟忍不住停下脚步。

已经是深秋了,夜里非常冷。方才推他时,发现他浑身冰凉,这种突发吐血昏厥的病,大概挺严重的。

见死不救,沈烟的良心过不去。

沈烟又垂眸看看自己被他割伤,还在流血的手腕,伤的倒是不太重,他愈合的又比普通人快,因此在他看来不算大事。

但是他是个疯子,是个一见面就砍人的疯子啊。

这次割破他手腕,下次万一躲不及,直接捅死他怎么办?

沈烟慢慢走到唐渊舟面前,看着他。

唐渊舟的脸色在月光照耀下更加病态苍白,双眼紧闭眉头紧锁,手捂着胸口,呼吸艰难,显然是痛苦非常。

沈烟叹了口气,有些心软了,正思索权衡,这人在沈烟面前就又是一口血喷出来。

这是一条命,真的不能见死不救。

不然,说不准以后就会后悔于自己的冷血无情。

沈烟一跺脚,最终下定决心:就当是为了金光闪闪的“一千”两个大字吧。

趁现在救他一命,找个亮堂的地方让他看清楚自己的样子,解开误会,让他将来别忘了布衣之交兼救命恩人,等他位极人臣时,哪怕只救自己脱离沈家,他就心满意足了。

沈烟想扶起唐渊舟,却发现自己矮了半个头真的是个大难题。这人只是看着瘦,身材倒不错,一身紧实削薄的肌肉,实在是挺沉的。

沈烟虽是习武出身,力气却不大。

师父那时就说,他柔韧灵巧有余,反应迅速,练个以柔克刚的功夫最好,身形单薄,于是力气稍显逊色。

一时也不知道该带他去哪里好,至少不能把他冻死在这里。

沈烟拿定主意,先带他去客栈落脚,然后请郎中来诊治。

但是钱从哪里来呢?

沈烟身无分文,只好把唐渊舟放回地上,摸了摸他浑身上下,发现有一个钱袋,一打开,里面竟然满满一袋子金瓜子。

沈烟震惊了,险些被他闪瞎了眼。

这实在太太太有钱了,出门不带铜板,不带银锭,居然带金子?

沈烟把钱袋收好。

努力把他搀扶起来,好在附近就有客栈,平日里就是不到一盏茶的功夫。

沈烟扶着他十分吃力,花了至少三倍多的时间才到。

唐渊舟素白的衣袍上,满是他吐出来的血,他被沈烟半拽半扶的拖进来,吓了打着瞌睡看店的掌柜一大跳“这这这......”

沈烟拿出一个金瓜子拍在案上,道“要一间上房。”

掌柜看见这么多钱,眼睛都直了,也不多过问了,立刻殷勤的和沈烟一起把唐渊舟搀扶上楼安置好,还顺便打水把唐渊舟嘴角的血也擦的干干净净。

唐渊舟已经不再痛苦的颤抖,也不继续吐血了。相反,他一动不动的躺在那里,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沈烟这一路差点累死,把唐渊舟往里推了推,自己也一屁股坐到床上去。

休息了片刻,沈烟伸出手来去探唐渊舟的鼻息。

还好,还活着。

沈烟的手腕在流血,刚刚擦干净唐渊舟的脸,此刻血迹立刻又糊了他一脸。

甚至流进了唐渊舟的嘴里,给他毫无血色的薄唇染上一抹殷红。

沈烟也不在意唐渊舟,只是随手擦了擦,坐在床头寻思着,这么晚了,去哪能找个郎中来。

正想着,唐渊舟突然咬牙切齿道“方暮越......你......该死......”

沈烟再也不想听见这劳什子“方暮越”的名字了。

到底是何方神圣,惹了这么一个宛如开挂的“一千级”大佬,害得他沈烟背锅,被追着砍。

但眼前这位又到底是什么人,穿的这么朴素,居然这么有钱。

这钱居然不买块玉佩来?这几乎可以是中上层社会的生活中的必需品。

沈烟站起身,下楼去请掌柜替他找个郎中来,又给了掌柜的一个金瓜子,让他爱给郎中多少给多少,剩下的自己留着。

那掌柜的几乎要感动哭了,天降巨款,两个金瓜子,实在是太开心了。无比希望沈烟还有什么需求,尽管提,高兴了多打赏点。

沈烟想了想,道“送一壶热茶上来。”

沈烟一边走一边想,怎么样才能抱住大佬的大腿呢?

一开始以为他是个暂时落魄的世家公子,现在看来是个低调的......不,更像是地主家的傻儿子。

要是这么有钱的话,穿的朴素当然可以,但是这么一身粗布麻衣、同时还又不配玉,在大越的权贵圈就不是低调了,而是简直难以置信。

而且,沈烟是半夜偷偷练武,那这人呢?大半夜的出来满街找长得像仇人的人去杀?

大半夜瞎溜达,再看这人行为,一个能突然拔剑行凶的人,这般践踏王法,多半精神不正常,心智不全的。

于是,一条妙计立即出现在沈烟的脑海中:他既然精神不正常,自己又救了他一命,何不忽悠他做自己小弟?

虽然的确有欺负傻子的嫌疑,但是许多人都是这样,对方越往上贴、越巴结他,他就越自以为是,反而摆谱。

那就反其道而行之啊!

沈烟想到这里,也恰好走到了房间门口,美滋滋推开门,看见大佬正艰难的坐起身来。

居然这么快就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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