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踏入房子的金毛大狗两只前爪在黑暗中立了起来,下一刻,只听啪的一声响亮起的白炽灯光照亮了客厅。
唐远弯下身子摸了摸金毛的脑袋,然后往里走去。
他来到冰箱前,打开,拿出了一管细长的试剂,褐色却显得剔透的液体在其中轻轻流转。
金毛大狗咬着一个空盘来到他脚边。
唐远将一管褐色的液体倒入空盘内,看着金毛大狗低下头一点点舔掉褐色液体微微弯了弯眼眸。
“乖哦。”
唐远将手放在金毛的脑袋上,又奖励似的揉了揉。
“呜”
金毛大狗抬起头,黝黑的眼睛明亮明亮的。
唐远走进书房,这个整整齐齐罗列着四面高高的书架的房间,来到书桌后坐下。
仿佛陷入思考一般他沉默了几秒钟然后拉开手边的一个抽屉。
那是一个颇有厚度的笔记本正静静地躺在其抽屉之中。
唐远将之摊开在桌面上除了前面两页只有渺渺的几个名字一样的文字后面则是一段一段的描写像是日记般。
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字符并非人们熟悉的国的文字,也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非要形容的话,仿佛有种神秘的韵律在里边。
这,并不是这个世界的文字。
七月九日晚碰到了一个奇怪的人
主线任务,攻略我?幻觉?
七月十日,不是幻觉。
出现在脑海的机械声,系统,好感度
今天又出现了两个,他们事先知道银行会发生事故?有点意思。
钢笔在修长的手指间旋转了一圈,笔尖抵在空白的页面上,唐远似乎歪头想了一下,停顿在笔记本上的手缓缓移动,勾勒出一连串漂亮的字符。
十一月十九日晚,又一个出现了。
不过,在大堂前台碰到的时候,她还不是“她”吧这些人出现的时间,是随机的吗?
一,二,三,四七,八,已经是第八个了。
那么,她会怎么做呢?
第二天清晨,唐远带着金毛大狗出门遛弯,然后在楼下碰到了同样牵着那条拉布拉多的苏叶。
“一起走吧。”
苏叶和颜悦色地笑道。
乐队的大本营并不在市,这次来市是他们的巡回演出,在各个大型活动商场举行表演,计划只待半个月,那晚天一城的表演,是他们计划的最后一场。
傅琛逮住了乐队最后回归的期限,并在周六的今天登门拜访。
乐队正住在一个五星级宾馆,具有超现实主义的个性化主题,来市这段时间,他们也玩得很愉快,可惜马上就要离开了。
染着黄毛却由于拥有一张漂亮脸蛋而并不显得庸俗反而青春靓丽的少年,三两下就把自己的衣服扔进旅行箱,然后啪的一声盖上盖子搞定!自我感觉良好。
收拾完东西的黄毛少年开始四处晃悠,然后来到了他们大姐大的房间,一眼扫过乱七八糟的东西,一点都不像是已经收拾完成的样子。
黄毛少年小心翼翼地避开脚边的不明物,走了进去。
“我说雪曼姐,都差不多要走了,你怎么还没收拾好呢?不会是”
黄毛少年突然双手抱胸,一脸惊恐。
“不会是等着我来帮你收拾吧!?真是太奸诈了啊雪曼姐。”
坐在阳台的高脚凳上,只穿着一件吊带裙子,长发随意地挽在脑后,耳边泄漏下一缕发丝。
两指间夹着的细长的女士香烟,跳动着猩红的火光。
话音落下的黄毛少年,便见坐在阳台高脚凳上吹风的雪曼姐,向他投来了轻轻的一瞥,涂着口脂的嘴唇嫣红。
黄毛少年微微愣神,忽然觉得雪曼姐好像变了什么,又好像没有,恍神间,只听一道懒洋洋地嗓音从阳台上传了过来。
“我在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