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杰尔的新潮随着乐曲不断的起伏。
《生命之奇迹》!
这是自己用一生倾注在小提琴的情感和经历的作品。
之前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这首本该是在鹰国进行首秀的曲子。
如今竟然出现在了华夏国,一个大学的乐器比赛中。
更不会想到这首曲子,是由自己的学生和埃布尔乐团来完成。
而造成这样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华夏国的一个青年。
一个不仅演奏方面远超自己学生,更是在作曲同样不比自己逊色的天才。
如果单单如此,并不足以让他做这个决定。
可以说,是那首二胡曲《赛马》。
以及那个青年神乎其技一般的技巧!
让他不服气!
在所有的音乐中!
西洋乐是最棒的!
所有的乐器中!
小提琴是最棒的!
很显然,至少现在他觉得自己已经赢了。
无论是自己身边那些评委同僚,还是周围的观众。
都已经被自己这首曲子深深的折服……
诚如埃布尔所认为。
不仅仅是现场的观众,随着这首交响乐慢慢展开,进入中段。
除了整个华夏国,其他各个国家,也都聚焦在各个网站的转播。
被这首伟大的曲子以及伟大的交响乐团表演所折服。
毫无疑问!
等这首曲子演奏完以后。
埃布尔爱乐乐团、主音小提琴手王梓、《生命之奇迹》的作曲家埃布尔、乃至西洋乐、小提前。
他们、它们的名望都会更一层楼。
而华夏音乐学院和其他的参赛选手,只能沦为这场伟大表演的背景板。
此时,被不少华夏人认为是最大背景板的余风。
依旧和一旁的老人靠着栏杆,和其他观众一样。
静静欣赏着这首震撼人心的交响乐表演。
“余风!你怎么还不准备啊!”秦雅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
仓库离舞台距离很远,饶是急匆匆的跑过来,还是用了近三分钟。
“没事,不着急。等会这个曲子光点评的时间,都够我好几个来回了!”
秦雅刚想发作。
但看到余风已经换好了麻布长袍,这才放下心。
“你……什么都不用准备么?王梓弄出了这么大的阵势,光这么气势……”秦雅问道。
如龙晓博所说,秦雅也觉得余风把心思都花在琴瑟和鸣了。
所以,根本没有时间和心力好好准备自己的比赛。
“还用准备什么?”看着秦雅一脸的苦瓜相,余风哈哈大笑,“唢呐一响!百鸟为王!别的不说,论气势唢呐怕过谁?”
“唢呐一响……百鸟为王……说得好,说得好啊!”一旁的大爷突然开口附和道。
不顾秦雅惊讶的眼神,大爷向前一步,和余风一样靠在了围栏。
“这些洋乐器算啥!
以前的时候,从出生到头七,谁家请得起唢呐匠那是谁家的本事。
婚丧嫁娶,唢呐要么不出场,出场就是大喜大悲!
我……”
余风正听到兴头,老人的话却停了下来。
要么不出场,出场就是大悲大喜……
老人的话说的不就是《百鸟朝凤》这支曲子么?
他赶紧问道,“大爷,你怎么了?倒是接着说啊。”
“不说了,都是以前的事了,说了丢人……听曲听曲!”老人摆摆手,又扭头望向舞台。
余风被勾起了兴趣。
《百鸟朝凤》这个曲子,前半段是喜乐,后半段是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