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道:“写首柳永的词吧,我最喜欢他的词了。”
他却扯了扯唇角,淡淡说道:“太多字了。”
我感到气馁,居然没有想到他会说出这个理由。嫌写字麻烦你当初为什么还要练笔呢?
“那你写什么?”
他看了我一眼,大笔一挥,居然只写了一个“金”字。
我不由泄气,埋怨他说:“真小气,一个字都不肯多写啊!”
他看了我一眼,提笔又写下了一行: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谁陈。王风委蔓草,战国多荆榛。
“够了吧!”
然后丢下毛笔,转而离去。
这是李白的诗,是古风系列组诗中的一首。
李白的诗一向锐气锋芒,有名士风范,写这首诗的时候,却已非少年,所以才会感慨“吾衰竟谁陈”,有回首处风雨萧萧之态!
可是金钺年纪轻轻,为什么也有这种郁郁心怀?
再细细看他的字,的确是笔走龙蛇,力透纸背。笔锋强劲处墨汁酣畅淋漓!
我不由赞道:“倒是看不出你还真写得一手好字啊!这字我留了,以后等你出名了我拿它当镇宅之宝!”
回头看他,他却已经打开门对我说道:“去一趟菜场吧,你冰箱里都是空的。”
他一下子想到出门买菜,我的思维实在是来不及转换。
见我不动,他转而挑眉说道:“难道你中午打算继续吃面条?”
我一怔,随即说道:“吃面条有什么不好?面条也可以变出很多花样来啊。早上里面放的是荷包蛋,中午我打算放瘦肉丝的。”
他还是扯了扯唇角,不置可否:“一个女孩子,你都没学一点厨艺的吗?”
我板着脸摇摇头,脸上只觉得烧得慌!
他没有再说,楼道里响起了脚步声。接着听到有人喊王大妈家的门。
这个时间,王大妈出去买菜没回,陈大爷也在外面锻炼身体去了。
我走到门口,看到一男一女拎着一堆礼品。
男子身穿一身黑色西服,不到三十,国字脸一双浓眉,正是王大妈的外甥。
女子身材苗条纤瘦,穿一身黑白条纹的套裙,微卷的长发束在脑后。
此时她微微侧首,尖尖的下巴,眉眼十分熟悉。
我迟疑了一下,对他们说道:“王大妈出去买菜去了,可能要过会儿才回来。”
听到我的话,他们也转身过来,女子立刻惊喜地看着我叫了一声:“朱灵,怎么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