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
只是对凌云来说,这句话应当换成上门女婿也是得见公婆的。虽然凌云特别要求,高浅雪也亲口承认,他们的婚事不再是凌云入赘高家庄,而是凌云娶妻,但归根结底,不管以什么名义成婚,婚后凌云还是要生活在高家庄,因此,对于高家上下的的人来说,凌云就是个上门入赘的赘婿。
新姑爷即将进门,又是入赘,这个年代里,一向是没什么地位的。若是普通人家,赘婿其实就跟童养媳是一样的,根本算不得主人,身份不过和仆人相似。但若是身份高些的大家,则情况要好些。就好比虽然皇帝的女婿也算是赘婿,可身份还是很高的,好比皇帝的妾侍们,就也都是有品级的内命妇妃嫔们。
高家庄虽然表面看起来只是一个扬州郊外的庄园,可好歹上下有上百口人,是一个地主小豪门,因此,倒也不至于把凌云真当成软弱可欺的小童养媳。
事实上,高家庄的情况比凌云想象中的要好的多。都说后世的女孩理想中的夫家是有房有车,父母双亡。现如今高浅雪的情况就和这差不多,高家庄座落江南繁华中心的扬州郊外,拥有依山畔水的豪华度假别墅村,有良田数百顷。不但有几万亩的田产,还在扬州等江南几大州城中拥有各等商铺数十。高家家大业大,雇工佃户上千,光是这高家庄庄园内的庄丁仆役等就有近二百人。
而更要紧的是,拥有如此庞大的家业,高家庄的主人竟然只是高浅雪和高明月两个未婚嫁的丫头而已。高浅雪父母早亡,而高明月这个二小姐还只是她的远房堂妹,因为父亲同样早亡才投奔这个堂姐的。
凌云根本没有公婆可见!
拜堂成亲之后,他就可以算的上是高家庄的第三号主人。
自打几天前小姐高浅雪带回凌云后,高家庄上上下下也马上各种小道消息满天飞,甚至越传越厉害。
“小姐冰清玉洁般的人儿,怎么就随便捡个人回来就要招赘上门啊?”杂房大院井边,洗衣的胖婶一边洗着衣服一边充满惋惜的摇头叹道。
“其实这事情是有内幕的。”另一个打水的大婶一脸神秘的吊人胃口。
“什么内幕,你又知道?”洗衣大婶故意装作不信的样子道。
“嘿,跟你说,我女儿可是在内院做事的,她亲口跟我说的。我给你说啊,你可不要跟别人乱嚼舌头,要不然上面怪罪下来,可不得了。”洗衣大婶一副女儿是小姐身边人就高人一等良好感觉。
“哎哟,妹妹我这嘴这严了,绝不乱嚼舌根子,快说吧。”
“我给你说啊,小姐都二十了还没成亲,都是那银发白眉所致,以前曾有人说这是孤星命,听说小姐父母早亡就和这有些关联,还听说会克夫,因此一直到二十了还没有人来提亲。听说前几天是小姐亡母忌日,小姐一时想不开,就跳江了。结果还好命好,正好有人路过把小姐救起。”
“是不是就是小姐带回来的好个易公子啊?”
“没错!”
“可我听说这人得了失魂症,连自己姓甚名谁,家住哪儿都不记得了啊,怎么小姐却要招他入赘啊。要感谢,给他些银钱不就好了了吗,没必要招他上门啊。”高瘦点的打水大婶不解的道。
胖婶小心的左右看了看,然后压低声音神秘的道:“这你就不知道吧,据说当时易公子救起小姐时,小姐都已经没有了进气了。结果那个易公子也是厉害,他竟然,竟然扒了小姐的衣服,还跟小姐嘴对嘴的吹气,结果竟然把人给救活了。你说,这方法也不怎么哪学来的,虽然能救人,可也太损了点,这可有损小姐名节啊。虽说当时救人要紧,可小姐毕竟未婚姑娘,被他又是脱衣又是亲吻的,着实于名节有损呐。恰好,咱们小姐也一直都没有合适的男人,这不,干脆把这易风带回来,招他做上门姑爷了。”
瘦婶听的连连惊叹,大感满足。
“你说,这易公子失魂症,会不会和小姐有关哪?都说小姐命硬,克父克母克夫”
“你们俩不好好干活凑一起瞎说什么,还不干活,再胡说八道小心我拔了你们俩的舌头!”护院头高丁突然出现在两人身后。
胖婶瘦婶吓了一大跳,两人脸色煞白,连忙低着头端起木盆衣物落荒而走。
“高伯,等一下!”
从杂院出来后,高乙看到正从前面路过的高管家,连忙叫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