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早上的变形术课,下午的魔法史则是相当的有趣了。
这节课是格兰芬多和拉文克劳一起上的大课,从下午两点开始,一直要上到下午五点半,长达三个半小时的课程没有丝毫的尿点。
出奇安静的教室中氛围格外的好。
不论是勇敢鲁莽的格兰芬多,还是聪慧热爱知识的拉文克劳,两个学院的学生出奇的一致,他们注视着书本,时不时的划动羽毛笔,在那羊皮纸上写下了些文字。
唯一令人遗憾的是,他们迷离的眼神,一点一点的脑袋,让他们在羊皮纸上写下的东西,很可能连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玩意。
没有丝毫起伏的音调,没有任何波澜的语气,这位霍格沃茨唯一的一位幽灵讲师,宾斯教授用他独有的声音瞬间就折服了所有的学生。
这效果甚至比麦格教授的下马威都要来得好,在麦格教授,或者说是其他教授的课堂上,学生们需要努力让自己不分心,去牢牢的记住每一个知识点,而在魔法史上,学生们则努力的让自己不睡着,免得因为打呼噜而在众人的面前出糗。
历史是一门枯燥且艰深的学问,这些事情都是已发生过的尘埃落定的东西,不需要你发散思维,奇思妙想,你只需要牢记每一个字,将往昔的故事记在心间。
“他们怎么能这样....”
赫敏用极低的声音咕哝了一句,她身旁坐着的女孩睡着睡着口水流了一桌子,赫敏是在场少数几个还保持着清醒的学生之一,但与其他人不一样的一点就是,赫敏极为少见的,没有在这堂课上做一个单词的笔记。
宾斯教授的第一节课讲述的是恶人莫瑞克和怪人尤里克的故事,这个千多年前发生的趣闻本应该是跌宕起伏的双人戏,然而这干巴巴的声音把所有的趣味都抹消了,只剩下令人头疼的枯燥叙述。
赫敏没有做笔记只是因为,照本宣科的宾斯教授没有更改魔法史教材上的任何一个字,虽然他并不看课本,但就像是吃了这本书一样,没有一个词的缺漏,他么得感情,他只是个无情的复读机。
“你不能指望每个人都和你一样赫敏。”罗恩抱着书津津有味的看着,他低声的回了赫敏一句。
“还有,为什么你不更好的运用这段白捡的时间去做点更有意思的事情呢?比如看看课外书?”
“现在是在上课!”赫敏认真的回答,但她的行为也暴露了,她并非是全心全意的在听教授上课。
“你不是背完了整本魔法史么?宾斯教授有说任何一句课本内没有记载的故事?”
“没有....一个字都没有....”赫敏抿着嘴,无奈的承认了这个事实。
“那不就得了。”罗恩高兴的开口,“既然睡觉是不应该的,那就干脆看看书好了。”
权当宾斯教授是在用缓慢的节奏说唱催眠曲的罗恩继续低下头翻动起了书页,可不大会儿,他发现赫敏往他的位置凑了凑,微微的侧过了头。
“《凤凰与火》,这是我在二手书店淘到的,一本挺有意思的书,弗雷德他们都绝对是本小说,可我认为这里面的故事相当有意思,说不定是真的呢。”
罗恩把书本往赫敏的方向推了推,提丰·德莱昂的传奇冒险已经到达了位于亚得里亚海和黑海之间的巴尔干半岛,这里是吸血鬼的起源地,而这个传奇的冒险家(自称)正在叙述自己是如何摁着一个吸血鬼公爵夫人,在扒光了她之后,对她进行些不可描述的奇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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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吸血鬼是不会害怕麻瓜的十字架,那些流传在麻瓜世界的奇奇怪怪的,针对吸血鬼的举措有百分之九十九都是错误的,其中更多的来自于巫师对麻瓜的误导,但也不乏麻瓜的想象。
首先,吸血鬼并不是蝙蝠变的,他们也不能变成蝙蝠,其次,我并不认为他们是巫师,或者说是人类,虽然外形和人类相近,可他们和人类有着截然不同的生理结构,我更愿意相信,他们是一种特殊的魔法生物,类似于马人,但与狼人那种令人高兴不起来的东西却又截然不同。
这是一种非常神奇的魔法生物,他们和妖精一样,都有着本能的施法能力,但区别于妖精和巫师使用的魔力,他们所使用的能力,我姑且命名为血能,毕竟那鲜红色的光泽像极了鲜血。
他们通过吮吸其他魔法生物(包括巫师)的鲜血获得蕴藏在血液中的魔力,然后转化为他们独有的血能,被吸血鬼吸血并不会让你与他们同化,吸血鬼是靠一种特殊的繁衍方式扩张自己的族群。
在到了每年月亮最圆的那一天,他们会与其他吸血鬼分享自己的血液,并将两只或者多只吸血鬼的混合血液化为血茧,用这种难以形容的方式孕育下一代,这便是我认定他们是魔法生物而非巫师的证据。
那些新生的吸血鬼有着类似于蝙蝠一样的肉翼,可已经严重退化,在成年之后会渐渐的消失,但也有些特别的吸血鬼会二次生长这对肉翼,这便是蝙蝠说的由来,就比如我现在手里抓着的这只,她的肉翼没有退化,但是也没有长得特别大,能够收敛在后背,紧紧贴着皮肤。
不得不提的是,雌性吸血鬼的身材是真滴好,难怪这座古堡的主人会如此的痴迷于她,真是个可怜的麻瓜公爵,这吸血鬼委身于他只不过是因为这家伙能提供许多新鲜的食材而已,那些麻瓜出生,拥有魔力的孩子是吸血鬼最容易获得的食物。
相比其他的魔法生物,这些孩子是最佳的魔力来源,伸手可得,没有太大的危险性,且不会有家长找上门杀他全家,纯血巫师家的幼崽不怎么会出现在麻瓜的社会中。
但这是不对的,特别是这种明目张胆的行为,虽然巫师界依旧对麻瓜出生的巫师有着不小的排斥,但这是不对的,我认识不少麻瓜出生的天才巫师,他们在黄金时代末期绽放了属于他们的辉煌,虽然很少人注意就是了。
好了,话回正题,那个被我五花大绑起来的公爵现在正用吃人的眼神盯着我,要不是我堵住了他的嘴,这家伙估计要把我的祖坟都给骂得冒烟了。
真是个蠢货,我得让他明白一点,吸血鬼和人类是没办法XXOO的,虽然长得是个人形,但有着根本上的区别,得不到一丁点的享受。
哦对了,吸血鬼嘴里的獠牙很尖,吸血时如果导致大出血是绝对会死人的,吸血鬼的血毒素能给人带来一种异样的愉悦,麻痹伤口,让你在被吸血时没有太大的反抗。
但是他们只会放血而不会止血,这种贪婪的生物会尽可能的榨出猎物体内全部的血液,丝毫不知什么叫可再生资源,这也是他们被其他魔法生物和巫师敌对的关键所在。
说实话,被他们吸血的感觉确实挺爽的,不过你需要携带一瓶止血的魔药,最好还有个信得过的朋友帮你照看照看。
该死,我怎么又偏题了,好了,现在我们开始正式的料理她。
这个咒语对吸血鬼异常的好用:*&…¥#@*……%*(无法读懂的文字),同样,这个咒语也适用于任何非智慧的魔法生物,它能有效的干扰体内魔力的导向,让魔力漏气一样的从身体中溢散出。
并非吸血鬼没有脑子,相反,他们很聪明,只不过血能比魔力更加的不稳定,吸血鬼对这个咒语的抵抗力为零。
首先,我们要掏出致死量的大蒜,吸血鬼的鼻子很灵,我觉得他们并不喜欢这种味道,虽然这东西对他们没有一点的伤害,可却有着奇妙的作用。
大蒜能祛除他们肉质中的血臭味儿,而且他们体内血液的流通速度非常快,只需要不停的喂他们吃,大概五分钟左右,这吸血鬼就完全的被腌制入味了,我更推荐除了大蒜之外,再喂他们一点你喜欢的香料,但我更偏爱原汁原味。
我用银刀剖开了这家伙的胸口,不得不说句题外话,吸血鬼的拟人相当的优秀,我被晃得有点晕,没办法,那实在是太大了,我一只手都握不住。
可当打开他们的胸腔时,你就知道了他们和人类的根本区别。
他们有三颗心脏,左右两颗是用来输送血液,中间的那颗用来转化魔力,供给血能,我放干了这家伙的血能,所以中央的那颗现在晶莹剔透,就像个宝石一样,我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