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她在这里住个十天半个月的应该行的通,等她想明白了,能割舍了就跟陆恒谈判,自己的光阴不能全耗在一个不给自己未来的男人身上。
她不能让陆恒把自己当猴子玩,动物园看猴子也要买票不是。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她陪着林敏如坐在饭桌上,对着一桌子的菜色咽口水的时候,抬头就看到陆恒站在自己面前。
她差点握不住手上的筷子。
林敏如看到陆恒后,罕见的没给好脸色,只让佣人多备一双碗筷,陆恒就在郑萌萌身边坐下来。
这下她哪还有什么胃口,看着满桌鱼肉却是不想吃,林敏如一直朝郑萌萌的碗里夹菜,郑萌萌只得慢慢的吃一点。
陆恒有一搭没一搭的越过把头埋的低低的郑萌萌跟林敏如聊天,伸筷到郑萌萌爱吃的菜上也会夹几块到郑萌萌碗里,郑萌萌赌气的拨开陆恒夹的东西,专吃林敏如夹的。
一来二去郑萌萌盛了半碗陆恒夹的菜,一点没吃。
不看过程她都知道什么是陆恒夹的,她嘴巴有些吊,很多东西都不吃,翻来覆去就爱吃那么几样菜,还很刁钻。
就拿鱼肉来说,除开鱼尾肉,其余一概不吃。
这样的习惯遭来不少非议,说她本不过一佣人之女,看不到半分朴实气息,反倒挑三拣四,不过就着陆恒的宠而已。
当事人陆恒对此没有任何意见,郑萌萌变着花样的刁钻陆恒全部记下,每次吃饭不会让她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