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他是傻子?”黎卿卿讶异,看着刘诗蓝。
她到底是怎么想的。
路南浔是路氏集团的总裁,有的是本事。
能年少扛起担子,能守住路氏的家业,那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吗?
路南浔能做到,说明人不差。
至少,和罗霄比,罗霄就是一头猪。
罗霄这种,摆明了就是有家里人铺路,看着是运气好。
是命好。
但是,一旦是和其他人比起来,单是论谋略的话,还是差了别人很多。
所以嘛,对上路南浔,如同蝼蚁撼大树。
不足为惧。
所以嘛,现在说啥,都是矫情。
男人能说自己不行?
尤其是路南浔,这种要面子的男人,要说他比不上罗霄,他一定会很狂妄的说。
罗霄算个屁。
说实话,的确,他呢,也有这样的自信。
人啊,生来就是有差距的。
有些天赋,是跨不过去的鸿沟。
但是,那有啥办法呢?
“也是。”刘诗蓝想到罗霄,脑残得很。
和那些,脑残的霸道总裁文里的炮灰一样。
有点钱,就开始装大爷。
以为大家都是会惯着他。
黎卿卿靠在座椅上,忽然叹气,拿出了手机,认命的给路南浔一个消息。
书中的剧情,是从张瑞生日开始,黎卿卿开始走下坡路。
因为,黎萱萱不小心,把一些茶水,倒在了她的裙子上。
那天,她穿的是银色绸缎长裙。
被泼了水后,很快,就看到了水渍。
她辛苦,自己挑的,穿上了不到半小时,就被黎萱萱的幺蛾子给整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