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小子,别躲躲闪闪的,过来!”
一个壮汉对着杨亦招了招手,事实上从队伍渐渐与其他队伍分开后,这支队伍的人就发现了杨亦的踪迹,只是一直没有理会。可是随着队伍到达一些复杂的区域,没有人敢大意,万一后面跟着的小尾巴惹出什么麻烦来,可不是闹着玩的。
索性在商量之后,决定多带上这么一个小尾巴,顶多到时候给他分配上一点。
末世只是发生了大半年,人性还没有到达那一种最为恶劣的时候,回上聚居地里的粮食还处于可以勉强供应上,人与人之间,还没有变各冷酷复杂。否则杨亦也不敢充当什么小尾巴,碰上一些恶人,连小命也有可能丢掉。
杨亦也不胆怯,听到这壮汉叫喊,笑着跑动追上去。
一种奇妙的感觉,再一次出现在身上。
跑动起来的杨亦,觉得自己双腿充满了爆发力,一时好奇之下,微微加快了跑步的速度。
果真,速度一下就提了起来,远比杨亦以前跑得要快得多。
“难道自己同样继承了丧尸分身的速度能力?”
可惜现在并不是追究原因的时候,杨亦没有深想,这种奔跑的快感,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他不知不觉间,将自己的速度全部释放出来。
在外人的眼中,此时的杨亦奔跑的速度非常的快,远超出普通人的水准。
这支队伍中的人,对杨亦的奔跑速度,也是深感意外,给他们的感觉,杨亦奔跑起来,就是快,虽说快如闪电有些夸张,但远远不是他们可以相比的。放到和平时期,不去参加奥运会,真的是浪费了,也许还可以拿块金牌回来。
“这小子跑得真是快。”
江浙感叹着,他突然觉得这一个小尾巴也并不是一无是处,瘦弱是有,但至少跑得快不是吗?
这就足够了,跑得快,就可以做很多的事情。
眨眼间,杨亦已经是到了这支队伍中,他停了下来。
刚刚的奔跑,杨亦一丝也没有感觉到累,他不明白自己会不会像丧尸一样,永不知疲倦为何物?
江浙招了招手,说道:“小子,很能跑吗?”
杨亦想了一下,说道:“应该还行吧。”
江浙只是笑了笑,他说道:“队伍里正缺少一名跑得快的人,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末世当中,侦察一样是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一些灵敏跑得快的人去探知一些区域,察看丧尸的情况。有些丧尸速度非常的快,跑得慢的人,可没有办法担任这一份工作。
杨亦也不是菜鸟了,他出来狩猎不多,可也有过经历,他说道:“怎么分配?”
江浙并不在意,出来拿命搏,不就是为了自己能够吃饱吗?他说道:“按普通成员算。”
“好!”
杨亦没有犹豫地答应下来,他盘算过了,有着这一支队伍的掩护,取回自己藏下的黄金不成问题。
无处不在的建筑物,组成了这一带复杂的环境。
杨亦眼热地盯着其中的一幢不起眼的住宅楼,只有三层高,上面满是青苔,是八九十年代的产物。
黄金和大米盐油就藏在其中,只需要将里面的黄金取出来,杨亦就可以离开棚户区,给自己在聚居地中安置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