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这句从太古时代流传至今的至理名言印证了天地间最朴实的真理。
广阔无垠的冰原吸引着无数武者历练探索,人多了,自然就免不了各种争端。
许多见不得光的宝物也就成为了烫手山芋,丢弃太奢侈,不丢的话,万一被人察觉,便会成为杀人的罪证。
于是,天歌城这座进出冰原的必经之路成为了销赃之地,这就是闻名遐迩的天歌黑市的由来。
随着前往冰原的武者越来越多,这个原本位于黑暗中的黑市渐渐形成规模,暴露在阳光之下。
时至今日,天歌黑市已成为天歌城的招牌。
许多武者专程从大荒各处赶来,不为历练,仅是为了自黑市中买到一些所需的珍贵宝物。
甚至是大荒霸主的十二宗门,也常有弟子在此流连。
不难想象天歌黑市的影响力是何等广泛。
而作为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三大世家,无疑也是这座黑市的直接受益者。
事实上这座由三大世家共同掌控的天歌黑市,一直是天歌城收入的重要来源。
所以,当曹渊看到黑市的刹那,就已猜到曹欢的打算了!
只是曹渊想不明白,自己巴巴将价值连城的重礼送上门,他不要。
反而跑到这里折腾,难道看不上自己送上的宝贝?
天歌黑市的确有很多宝物比自己送上的那份礼物珍贵得多,但想要拿到手,却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
他不相信以曹欢那寒酸的身家,能够弄到比寒玉断续膏更加珍贵的宝贝。
回想起曹欢向他借钱的那一幕,曹渊不禁面露讥嘲。
他打定主意,这家伙若向自己借钱,定然矢口拒绝掉!
故作清高?哼,倒要看看你清高到几时!
抱着看热闹的打算,曹渊带着几分期盼,跟在曹欢身后。
“根据记忆,死胖子似乎就在前面不远处!”
站在广场边缘,曹欢打量黑市布局。
天歌黑市很大,以城南广场为中心,几乎占据了数百亩的地界。
广场东西两侧皆是独立楼阁,能在其中经营的俱是实力不凡的商家。
一些散户和临时摆摊的商家则位于广场中央。
这些小商家数量众多,分成十几排,占据了整座广场。
唤做曹建的族兄,便是众多散户中的一份子。
回想着记忆中有关于曹建的情况,曹欢唇角勾起一抹笑意。
这位族兄与他一样,同是未曾觉醒血脉的平民武者,武道天赋比曹欢还不如,故而去年族祭之后已从族谱除名。
曹建不善武道,但对通商却极为精通,自离开家族后,便带着唯一的侍女小芸在黑市中摆摊做生意。
他为人精明和气,依靠与家族中进步无望的平民武者们交易,大量的炼体丹和兽晶流入到他的手上。
依靠这些资源,短短一年不到就已在黑市站稳了脚跟。
曹欢此次所需的药材品种繁多,其中有几样虽然谈不上珍贵,却极为罕见。
依靠自己搜集不但耗时耗力,也不见得能凑的完整。
有这么一位在黑市上如鱼得水的族兄帮忙,无疑会让曹欢省下大部分精力和时间。
况且,以曹欢只有六百两银子的家底,远不足以支付所需材料的价格。
有曹建帮忙,他便可以腾出手,先赚点本钱!
循着记忆,曹欢牵着凌诗韵轻车熟路向曹建的摊子走去,目光偶尔瞥见曹渊脸上的讥嘲,不禁哑然失笑。
如同曹渊能猜到他来黑市的目的,是为了购买一些天材地宝。
他也能猜出曹渊此刻的心思,不外乎是嘲笑自己放着金山不要,反而跑到河里淘沙子。
只不过这位堂兄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如今这幅身躯里装着的是两世为人的成熟灵魂。
丰富的阅历,让曹欢很清楚,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
别说曹渊拿出一座金山,就算是十座百座,若没有让他心动的理由,曹欢也不会轻易接受。
财帛固然动人心,但也要有命享受才行。
没有杀掉那个薄情冷酷的女人,灭掉真武圣地之前,曹欢绝不容许好不容易得来的第二世出现任何差错。
穿过一长溜地摊,曹欢看见位于广场边缘的一个摊子上,一名身材臃肿的胖子拉着几名武者口若悬河的介绍着什么,顿时笑了起来。
这个胖子,便是本体记忆中那位精明无比的商人族兄,曹建。
“走,我们去那边!”
想到一旦凑齐所需的材料,就能让自己实力快速提升,曹欢精神大振。
凌诗韵一向以曹欢为主,闻言毫不犹豫的紧跟其后。
曹渊此时也看到曹建的身影,眼中露出一抹了然。
这家伙,莫非是想通过他帮忙搜集材料?
倒是够聪明的!
身为内务堂执事,曹渊自然知道曹建暗中与家族平民武者们做交易。
甚至一些血脉武者缺钱了,也会拿丹药卖给他。
曹渊也没有觉醒血脉,虽然不虞前途,但也清楚平民武者的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