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确定没写错?”我问杰西卡。
这别墅,一万元还差不多,一定是少写了一个“0”。
没想到杰西卡真是处变不惊,微笑着点头:“没写错,1000元一个月,康总说,您认可的话,就签了合同。”
我想了想,还是觉得这里头有阴谋,又拿起继续往下看。乖乖,这真是比南京条约还要不平等啊,我怎么签得下去?
而且,在这个“南京条约”里,我竟然是趾高气昂的英政府,而康子歌才是丧权辱国的清政府。条约哦不合同,完全向我方倾斜。
物业费由产权人负责、押金不要,最重要的是,房租竟然可以按月付!
也就是说,我在找到房子搬走之前,只需每月付他1000元就行。
拜托,这别墅一个月物业费就得3000多,康子歌此等奸商,绝不是这样的作派。除非他昨晚滚沙发的时候,脑子掉沙发上了。
想了想,1000元,我还是能从工资中挤出来的。
“按月付的话,是不是说我找到房子就可以随时搬走?”我知道自己问得无耻,可是康子歌早上刚刚羞辱了我,我无耻点算什么。
杰西卡还是保持甜美而职业化的微笑:“当然,只付当月,涂老师随时可以搬走,合同也就失效了。”
这敢情好。起码我可以先将眼前这一个月安顿下来。
至于康子歌什么想法,我不想再去揣度了。
我起身去取钱,杰西卡却似猜到我要做什么,轻轻伸手按住我:“涂老师,不急。合同是您跟康总签,我今天只不过替他跑个腿。回头租金您还是自己给康总吧。”
我感觉到自己的脸上有点莫名发烧。想来是脸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