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叔,你快坐,快坐。”孙氏热情的招呼着,仿佛她才是主人一样。
冯沈生坐下身来,小伙计也开始上菜了,先是六个凉菜,其中就有一道口水鸡。
小伙计在上这道菜的时候,特意介绍了一下:“这是我们店的新菜,口水鸡,麻辣鲜香,只要您吃过,再想到这道菜就会流口水。”
“哼。”冯老头似乎很不吃这一套,故意抬杠道:“你们要是多花点心思在做菜上,就不必说的这么花里胡哨的了。”
小伙计对这种事情早就见怪不怪,道:“是是是。”
冯老头得意的拿起筷子尝了起来,顿时脸上有些奇怪,像是压抑着什么,十分的诡异。沈慕兰看到饭桌上的其他人对口水鸡也赞不绝口,也就放心了。
整顿饭下来,沈慕兰秉持着少说话,多听的理念,逐渐了解到一些关于原主的事情,脑海中原主的记忆也逐渐清晰。
原主沈慕兰,是梧桐镇人士。梧桐镇和游尾镇的距离不算远也不算近,中间隔着个太丘镇,步行的话要走三个小时左右。
沈家以前是做木材生意的,在梧桐镇也是数得上号的富户。原主还有个哥哥叫沈穆青,自幼爱好书文,是读书的好材料。
当年,原主的父亲,沈明接收手家族生意,惹来了同父异母的亲大哥沈默的不满,可老父亲在世,沈默不敢有所行动,只能从暗处来,给沈明带来了不少麻烦。
后来,老父亲因病去世,沈默也终于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花大价钱收买官府,给沈明安排了个谋反的罪名,全家都跟着遭殃。
按说这么大的事应该会引起非常大的重视,可沈默拿了许多钱将这事悄悄办下,把人悄悄杀了。
沈明得到消息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只得叫儿子沈穆青逃跑,把原主托付给媒婆,签下断离书,让媒婆给寻个好人家。
沈穆青连夜逃跑,不知音讯。而原主哭哭啼啼不肯嫁人,只想回家。一开始媒婆看在钱的份上就耐心劝着,直到沈明夫妻俩被砍了头,再也忍耐不住了,这时原主的丈夫李节顺一眼相中了原主,花了一大笔钱,娶,也算是买了原主。
因为父母亲,哥哥都没了,老家里还有无良大伯,如果自己自投罗网,沈默可不会顾及叔侄情分。
原主一开始肯定也不愿意,一个千金大小姐配一个农夫,怎么可能合适。
无奈原主孤家寡人,李节顺又看得紧,时间长了,有了孩子,原主就渐渐的接受了。
一开始原主还打听着哥哥沈穆青的下落,后来听到消息,沈穆青被大伯的人找到,跌落悬崖,尸骨无存。
之后,原主的前半生的记忆,就被她尘封起来,谁也不敢触碰。
虽然获得了原主前半生的记忆,可是对于李节顺这个人,还是不太了解,他的脸就像是马赛克一样,怎么都看不清。
虽然有些奇怪,但也没有什么,她也不在乎。
这边沈慕兰心不在焉的吃着饭,那边以孙氏为首的几个人,风卷残云的狼吞虎咽着。
孙氏一边吃,一边往桌子下面丢,沈慕兰觉得奇怪,仔细一看,孙氏的大腿紧闭着,上面铺着一两张油纸,已经放上了一只大鸡腿,许多肉块,都是荤的。
沈慕兰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孙氏是想带给自己的两个孩子吃,但是这种行为让沈慕兰无法接受。
这不就是传说中农村吃酒席,刚上菜大妈大娘们就拿着塑料袋抢着打包的样子吗。
沈慕兰强制自己挪开视线,装作没看见,不知道,和她无关。
孙氏和李老三吃的直打饱嗝,一声一声的,沈慕兰无语。
吃完饭,伙计给上了茶。
冯沈生抿了一口绿茶,看着沈慕兰邀请道:“慕兰姐,一会去我家坐坐吧,咱们说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