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玄歌门。
曹昂带着贾诩,乐进一票人在玄歌门巡视。
站在新建的,高大雄俊的城墙,曹昂感慨良多。
炎炎烈日之下,阵阵凉风袭来,犹如少女温润的小手,抚摸过曹昂俊秀的脸庞,他是心情大好,浑身舒畅。
历经数月苦战,一座崭新的城墙屹立在陈国四周。
人数之多,时间之短,绝对空前。
这是一个大好消息。
此外还有三个天大的喜讯。
经过几个月的发酵,曹昂拔麦子的事迹传遍天下的每一个角落,于是乎,天底下的诸侯,那些有头有脸的人,都在背地里把曹昂讽刺了一顿。
什么愚痴蠢货,这个那个的。
短短两三个月,为曹昂带来千万的财富!
第二个喜讯是曹昂始料未及的。
他让乐进,牛金带着一万新军在周边百里范围内,四处找山贼流寇作战。
曹昂是这么想,这一万个人,打几个月的小仗,死个万八千的,最后能剩下六百到一千人,他就很满足了。
六百到一千个百战之兵,那可是一笔用金钱都换不来的财富。
之后,这些人曹昂准备着手把他们训练成无敌的特种部队。
但是让曹昂万万没想到的是,乐进,牛金的那一万大军,经过几十次小规模的战斗后,人数非但没有锐减,反而还递增了足足五倍。
现役的军人有两万人,这还是曹昂精挑细选过的。
筛选下来的人,留在陈国租赁官田耕作,赋税较重,起码有生存的根本,只要有一口饭吃,他们就不会在搞事情。
第三个好消息,红薯,终于是成熟了。
曹昂很淡定,因为他知道红薯的产量,哪怕再差也比亩产二百一二十斤的麦子强,产量再高,他麦子,粟米也就二百七十八斤,纵观全国都没有一块地能到三百斤的产量。
而红薯的产量,在和三大士族对立,砍人那会儿,曹昂有给出一个信号——亩产六千斤。
夸大了,肯定是夸大了。
今天就是收获的时候了,贾诩想着,一亩地要能有个三五百斤的收成,就可以解燃眉之急啊!
城中,没粮食了啊!
再过个十天半个月,要是还没粮,全城五十几万人最少要饿死大半。
随时可能民变,甚至是兵变。
“主公,我们下去看看吧!”贾诩极目远眺,城外,已经有一大群人在田埂地头挖红薯了。
贾诩想看看,究竟亩产多少,实在产量太低的话,得早做准备啊!
“行。”曹昂欣然答应。
走到半道,贾诩终究还是忍不住好奇,多余问了一句,“主公,您说的这个红薯,亩产能达到三百斤吗?”
亩产有三百斤,贾诩就有八成的把握能帮曹昂养活两万大军。
曹昂开的军饷太高了。
第一次参与内政,贾诩头大啊!加一连串的改革,政令,自从来到陈国,他就没闲下来过。
好不容易那么大攻城结束了,刚准备喘口气,十几天前,曹昂又命贾诩做了一件事。
在城中偏僻处,找了几十处破旧的房舍,秘密挖掘容量巨大的地窖。
此外,又让乐进调集精锐,挖掘了十多个通往外城,或直接通往内城的暗道。
也不知道曹昂究竟想干嘛。
“什么?”
“亩产三百斤?”
“呵呵呵!”
曹昂开怀大笑,碎金子般的阳光打下来,给这个俊秀的脸庞镀了一层迷人的色彩。
曹昂奔着田埂地头走去,留给贾诩一个神秘莫测的身影,只留下一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做好战斗准备吧!自今日起,陈国将不再安宁了。”
“很快,一个消息会如飓风一般席卷天下,到那个时候,天下群雄都会惊爆眼球。”
“陈国,会汇集所有目光,会成为众矢之的!”
“不仅是你我,就是我那便宜爹,老曹,他也会备受压力。”
曹昂极目远眺,深邃的眸子似乎已经洞穿世间一切腌臜。
来到田里,
远远的,尚未走到跟前,看到地头堆满的红薯,看到那些民众脸洋溢的笑容,贾诩顿时长舒了一口气。
必是丰收。
想来,亩产三百斤,不是不无可能。
最少亩产也在二百三五十下。
贾诩是这么猜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