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如墨、大雨倾盆、山风呼啸。
莽莽群山中,某个隐蔽角落里的小山洞。
陈辰紧了紧身上的毛衣,往火堆前靠近了些。虽然是春天,但这样的天气、这样的环境,还是有些冷的。
他的手里是一根插着野兔子的木棍,此时兔子已经差不多烤熟了,香味扑鼻,于是捧着烤熟的兔子便呲牙咧嘴地啃了起来。
因为很烫……
不容易啊,陈辰甚至激动到有想哭的冲动。
背着包在大山里转悠了几天,一直走不出去也见不着人。靠着矿泉水瓶接的山泉以及一路上的野果子,这才勉强撑了下来。今儿终于逮到一只笨兔子,终于见着荤腥了,怎能不激动?
所以尽管什么调料都没有,甚至连盐巴都没有,但在陈辰的眼中,此时捧着的兔子肉乃是世间最美味的食物。
啃到一半时像是想起了什么,回头看了看,然后吧嗒着嘴带着不舍的目光放下了肉。
他的身后是一堆枯叶,枯叶上躺着一个紧闭着眼、就连正在晕迷都蹙着眉头面露痛苦的绝色女子。
年约十八的女子,衣裙沾满了泥巴,就像是从泥浆里爬出来一样。
散乱的青丝遮在光洁的额头上。
她很漂亮,虽然衣裳很脏,脏到看不到原本的颜色。但脸蛋很白皙,皮肤说是吹弹可破毫不为过,整张脸上都找不到哪怕一个斑点。
五官极为精致,组合在一起就像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很赏心悦目的女孩儿,陈辰觉得用倾国倾城这个词来形容也不为过。
他最喜欢的便是她的眉,如月牙儿似的柳叶眉。
她的身材很窈窕,尽管此时蜷缩着身子,但纤细的腰肢以及柔美的曲线仍然动人心魄。
女子是傍晚时在一个斜坡上的水洼里发现的,发现时已昏迷不醒,想来是雨大风急从山上滑了下来?没有丝毫犹豫,他背着她找了个山洞,然后安顿了下来。
这是这几天来见到的第一个人。
她应该也饿了,听到她的肚子里叫了好多次,所以这半只兔子就留给她吧。
荒山捡佳人……是多么狗血的故事情节,可却偏偏被自己碰上了。也不知她经历了何等的意外,一个弱女子竟以这等方式出现在这荒郊野外!
正想着时,女子嘤咛一声醒了过来。
眨着迷茫且带着些许绝望的大眼睛,在看到陈辰时微张着嘴愣了一小会。然后像是见到了什么怪物,吓得急忙向后缩去,一直退到角落里。
抱着膝拔下红色的发簪握在手中,虽瑟瑟发抖但依然做出了防御的姿态。
“你……别过来!”很颤抖也很好听如同黄莺鸟的声音。
陈辰正打算把手中的兔子肉交给她,可发现她竟似自己如洪水猛兽,想了想后才反应过来。
毛衣、牛仔裤、球鞋、背包,加上板寸,落在古代人的眼里,不正是会被视为洪水猛兽么?
果然是穿越了啊,虽然早已意识到,但实捶落下,仍是滋味苦涩。
而且是莫名其妙年轻了好多,从一个年近三十、萝莉正太们口中的大叔,变成了一个十八岁的青涩小伙儿,看起来跟眼前的小姑娘倒差不多大。虽然变年轻是好事,但心里的落差仍是让人有手足无措的感觉。
一个人背着包旅游,莫名其妙地在山中穿越到了古代,并且还年轻了十岁……比荒山捡佳人更荒谬更狗血,可这却是活生生的现实。
“我若想做什么早就做了,还用等到现在?”陈辰打趣道。
她如此紧张,想来是因为夜黑雨大、荒山野外、孤男寡女?对于视名节如生命的古代良家女子,那根发簪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意思?
顿了顿后,他摇了摇手中的兔子,继续道:“一只烤熟的笨兔子,我吃了一半,想来你应该饿了。”
瑟瑟发抖的女子仍旧有些惊恐,不过在陈辰解释后已经好了很多。
这个解释是有道理的,若是想做什么还用等到现在?昏迷时不是予取予求?
然而仍是有些戒备,毕竟陈辰的形象与打扮太奇怪了。
“你……是谁?从哪里来?”
陈辰皱着眉想了想,觉得不太好回答。因为自己此时对这个时代和这个地方一无所知,若是随口胡诌,一旦露馅怕是更让她怀疑,可别好心办了坏事。
“我觉得我是谁以及从哪里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在山里转悠时捡到一个昏迷在水洼里的女人,似乎是从山上失足摔下来的。我出于好心救了她,并且还从牙缝里省下半只兔子给她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