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问自然没有理会阿七,继续吃自己的饭。
起初,阿七一直跪在莫问桌前。
莫问吃了半个时辰,他便跪了半个时辰,直到他伤势发作,晕厥了过去,掌柜这才叫人将他抬走求医去了。
看样子,这家掌柜和阿七十分熟悉,不需他多费心。
他在无尸林修行了七个月,食物除了野果就是烤肉。可是,要么野果酸涩无比,要么烤肉难吃要命,他这阵子就没好好吃过饭。
更别说,喝到了如此好喝的美酒,这家客栈的酒比飞霞宗的好喝太多了。
莫问此时吃了一顿又一顿,全是大鱼大肉,而且都是十分精致的菜肴。
他肉身可怕,食量惊人,饭量是常人十倍不止,他桌上的碗盘叠起了三尺,着实吓人。
吃完,莫问便叫来伙计结账。
“这位客官,一共二百两。”
那伙计给莫问报了一个数字,可这个数字惊到了阿七,他身上一共才三百多两银子,这一下子就用去了三分之二。
为了不丢脸,莫问什么都没有说,当即付了账,不过还是好奇地问了一句。
“你这家店的饭菜还挺贵啊!”
那伙计闻言,有些尴尬,于是解释道:“大人您不知啊,全城肉类短缺,所以肉价极贵,不是我们店里要砸自己口碑啊。”
莫问点点头,微微一笑,也不继续说话,再问下去,就显得他有些小气了,此时他自然还是要维持一番高手形象的。
另外,他又看了看四周的食客,发现他们桌上根本没有什么鱼肉,都是一些素菜。
心在滴血!
可又无计可施。
吃完,他便上去睡觉了,他很久都没有睡过床,今日自然要好好舒坦一下。
他将无字书压在了枕头下面,将剩下的最后一张银票、银两塞在了衣服里,将衣服挂在了衣架上。
就算他刚刚大吃了一顿,依旧躺下就睡。
如此柔软的床,如此温柔的梦!
翌日,当世界的第一缕阳光照进他窗户的时候,他便睁开了一眼,他感知超群,周围的一丝变化都能被他准确把握,所以阳光照进之时,他便苏醒了过来。
只是他这一起身,就差点叫出声来!
房间基本还是原状,但他的衣服已经掉在了地上。
莫问赶紧将检查了自己的衣服,这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
因为,他最后剩下的银票连同十多两银子全部不翼而飞!
他这才发现,昨夜关好窗户竟然打开了,窗台上还有一个黑压压的小脚印。
遭了贼!
“完了完了,这房钱还没结了!”莫问此时一阵头大。
他战力不弱,连流云城和飞霞宗都不怎么担心,但没钱他是万万不能的,简直寸步难行!
“难道又要回去过野人生活了吗?”
其实莫问完全可以去找这客栈掌柜的麻烦,毕竟是他店里遭了贼,没起到这看护作用,莫说房钱了,连失窃的那份也得给自己补回来。
可他似乎开始享受这种高手形象了。
有人潜入了自己房间,就在自己眼皮底下将银两偷走了,若是传出去,于他名声不利。
不过,莫问也思考起来,他的神魂如此强大,感知如此出众,怎么还有人能盗走他的东西?
从那脚印来看,似乎还是个小孩子!
不可思议!
当真不可思议!
所幸,那无字书昨晚临睡之前被莫问压在枕头下,这才逃过一劫。
若无字书一并被盗走,莫问就算将武陵城翻个底朝天,也必须将那书找回来。
“那刀疤脸原来也住这里,想来,那些竞聘城主之人都会入住此地,如果我也去竞聘城主,这房费就不是不用了吗?”
莫问自然不想去当那城主,在他看来,还能去竞聘的城主多半只是个高级点打手,并无太多实权。
他想做的,不过是混点食宿,在等竞聘真正开始时,自己再想个法子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