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午时,微风钻过窗缝,把床幔吹得到处飞扬,相对于院子里的如火如荼,卧室此刻就显得比较幽静。
木桌上端,放着一匹绛紫色的棉布,宁哥儿从怀里掏出一大团色系相近的绣线,仔细对比着颜色。
“云哥儿,你怎么买了这颜色?”宁哥儿纳闷道,印象中,戚秀才似乎很少穿色彩鲜艳的长衫。
邹云一时语塞,他能说他觉得浅色系戚林穿上去太过于寡淡,掩盖了他的气质吗?只有这种低调中透漏着富贵的衣服才配得上戚林那张脸。
“最近镇上兴这种。”邹云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颜狗属性的。
“是吗?”宁哥儿尾音上扬,他很久没有去镇上了,倒也不怀疑,只是略微好奇。
余光瞥见邹云百般无聊,宁哥儿拿起两块早已经准备好的碎麻布,塞到他手中:“云哥儿,你先缝缝看,我再挑挑线的颜色。
村民们平时要下田耕地,干重活儿,所以大部分人都穿麻布,价钱便宜,耐摩擦,还不易磨损,是最实惠的选择,棉布价钱还要贵上几文,在村里头很少人穿。
故怕邹云毁了这块布料,宁哥儿决定让他先练练手。
“咦...”
“嘶...”
呼痛声此起彼伏。
接过针线开始缝制,有那么霎那间,邹云觉得全世界都抛弃了自己,只留给自己满手的沧桑和没完没了的任务。
呜呜呜,不活了......
一边的宁哥儿不知道邹云内心的崩溃,只是紧紧地抿住双唇,看着他生疏的动作,时不时还要戳自己的手指头几下,这过程中唯一顺畅的地方是穿线。
简直不忍直视!!!
他深深的叹了一口气,他没想到,邹云昨天跟他说的会一点点针线活就是勉为其难把两块破布缝在一起,而中间的针脚稀疏的可以容纳成年人的一个手指头,连村里头的六岁娃娃都不如。
宁哥儿翻看了片刻,用手轻轻一拽,邹云缝了老半天的两块布就被扯开了,只能从上面挂着的几缕残线中看出他们曾经被人缝合在一起。
宁哥儿:“......”
邹云:“......”
邹云直接大受打击,就这技术还想为男主缝制衣服,还不如直接狗带呢。
土拨鼠尖叫.JPG
好在宁哥儿初为人师,耐心十足,善解人意安慰道:“云哥儿,你要是着急,我把衣服尺寸给裁好,不讲究美观的话,是可以速成的。”
话罢,他拿起针线,灵活地在麻布上穿梭,介绍着各种绣法:“这是一字针,用于拼接衣服,这个是暗针,适用于衣服的贴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