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与向她投去感激的眼神,径直走到讲台中间,敲了敲讲桌,“马上就十一了,学校要举行国庆文艺汇演,我现在想组一个乐队,需要一个贝斯手,两个吉他手,一个打架子鼓的和一个能唱粤语版《海阔天空》的同学。”
“我知道你们不喜欢我,我也不需要你们的喜欢。”
“这次文艺汇演是以班级为单位参赛,荣誉不仅属于参赛的个人,更属于高二(17)班这个集体,说句不好听的,以在座各位的成绩,这可能是你们离上光荣榜最近的一次机会了。”
“文化课比不过其他班也就罢了,如果连这种文艺节目都拿倒数的话,我觉得你们还是趁早去找个工地搬砖吧。”
“想参加的同学可以找班长报名,今天晚自习进行初选。”
说完,她不顾一张张愤怒的脸,偏头从班长笑了一下,轻声说:“辛苦你了,晚上请你喝奶茶。”
班长现在已经是不知道该说她什么好了,明明可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非要用这么欠扁的方式说话。
说真的,她现在都想揍颜与了。
*
放学时,班长交给颜与一份名单,有两个会弹电子琴的,三个弹吉他的,一个弹贝斯的,一个打鼓的,还有六个唱歌的。
“我已经照你说的,通知他们晚自习的时候去音乐室集合了,该做的我都做了,剩下的,看你了。”班长拍了拍颜与的肩膀,完成交接仪式后,转身和同桌一起去食堂。
颜与拿出手机,给堂兄颜铭打电话,“哥,你到哪儿了?我这边快开始了。”
“别催,我这边才下课,正在往你那边赶。”
颜铭是颜与大伯的儿子,比她大三岁,正在读大三,喜欢摇滚乐,大一组建了一个乐队,去年差点签约经纪公司正式出道,颜与请他过来,帮自己参谋参谋。
说起来,这位堂兄是整个颜家除了爷爷以外,唯一不嫌弃原身的人。
即使知道原身并非颜家的孩子以后,也没有对她表现出鄙夷和疏离,依然和过去一样,把她当自己人。
颜与戴上鸭舌帽,起身,准备去校门口迎接堂兄。
颜与顺着楼梯拾级而下,到一楼大厅时,好巧不巧的又双叒叕遇到了那个学生会的帅哥。
他没有戴袖标,却依然高冷,冷眼看着她,仿佛在看一个低贱如蝼蚁般的生物。
颜与下午和同桌打听过了,这人叫沈括,理科班的No.1,是整个七中唯一能在颜值上和程翊这个男主一决高下的男人。
见对方用那副高高在上的眼神打量自己,颜与在心里竖起两个中指,冷冷的瞥了他一眼,便抬腿往外走。
沈括平白无故挨了一记白眼,心里只觉得莫名其妙,怀疑这个女生脑子有坑。
同时,他又觉得颜与是在故意吸引自己的注意力。
不得不说,她的计划奏效了。
他现在不仅记住了她那头扎眼的黄发,还记住了她那张明艳张扬的脸。
颜与要是知道他在想什么,绝对能抽出四十米长的大刀砍死他。
她早过了中二的年纪,对这种自诩清高,还爱装逼的小屁孩儿一点兴趣都没有。
她跑到校门口,站在大树下等堂兄,过了二十分钟,腿都快站麻了,才看见一个穿着黑T,戴黑色头盔的家伙骑着拉风的哈雷过来。
周围的同学都看呆了。
女生喃喃:“哇,好帅啊!”
男生惊呼:“靠,是哈雷!”
颜铭摘下头盔,捋了捋帅气的发型,看着几天没见就大变样的堂妹,“你怎么想起搞乐队了?想唱歌你直接过来跟我混不就行了,哥带你飞。”
颜与:“国庆文艺汇演,高一高二每个班都要出个节目,我原本是想跳舞的,现在改变主意了,打算弄个乐队上台唱歌。”
颜铭沉吟片刻,蹙眉问:“乐器呢?准备了吗?”
“音乐室有乐器,我已经跟老师申请过了,晚自习的时候去练习。今天找你来,是想让你帮我参谋一下,我不太懂这方面的东西。”
“了解了。”颜铭点点头:“不过,我现在还没吃晚饭呢。”
“……说吧,想吃什么,我请客。”
“嗐,那怎么好意思呢。不过你都这样要求了,哥哥我也不好意思不给你面子。走,咱们去前面那家卤肉店,他们家的卤猪蹄特别好吃。”
颜与:“……”
你是来蹭饭的吧?
请颜铭吃完大猪蹄子,颜与带他去艺术活动中心,在一间落满灰尘的房间的角落里找到了一台架子鼓,两把电吉他和一台电子琴。
颜铭上手试了一下,连连摇头:“这不行,质量太差了,音都不准,还有这个架子鼓都破成这样了,根本不能用。”
颜与:“没事儿,我明天去买新的,今天先凑合一下,他们说自己会打鼓,会弹电吉他,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你帮我看看。”
颜铭:“买什么啊,我家有一套,你把那个拿来用呗。”
颜与:“你那套设备那么贵,要是给你弄坏了……”
颜铭笑:“弄坏了你就花钱给我换套新的呗。”
颜与:“……”我看你就是想让我出钱给你换设备。
没一会儿,17班来人了,是两个女生,窦婉婉和宿昕昕。
颜与看见同桌,愣了一下:“昕昕,你也是来参加初选的?”
宿昕昕脸皮薄,胆子也小,急忙红着脸解释:“不是,我是陪婉婉来的,她会弹吉他。”
“哦~”颜与点点头,把电吉他交给窦婉婉,“你先练练手。”
窦婉婉接过吉他,试了几个音后,便皱起眉头,面露难色。
颜与见状,赶紧解释:“今晚先用这个凑合一下,明天我拿新的设备过来。”
听她这么说,窦婉婉凝重的神情淡了一些。
很快,班里其他要报名的同学也都到了,颜与让大家分别试了试自己拿手的乐器,由颜铭这个专业人士在旁边做评委,挑选出最优的乐手。
挑完乐手后,要选主唱,让大家意外的是,颜与居然也要参加初选,来之前,大家都以为她是内定选手,毕竟,以颜大小姐爱出风头的性格,是不会亲手为他人做嫁衣的。
颜铭也有些意外:“你会唱歌?”
颜与不理他,戴上耳机,清了清嗓子开唱:
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
怀着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1]
……
标准的粤语发音、恰到好处的情绪、以及得天独厚的嗓音优势,登时惊艳了在场同学,大家都不自觉地跟唱起来: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也会怕有一天会跌倒oh no[2]
……
虽然有个别同学怀疑她提前练习过这首歌,但这都无法改变颜与成为主唱的事实。
为了增加声音的厚度,颜铭选了一个男生做她的搭档。
对于那些没有被选上的同学,他都一一安抚了情绪,邀请大家有时间来看自己的乐队演出,他可以看在颜与的面子上免费赠票。
有几个同学是他乐队的粉丝,听到这话后,他们看颜与的眼神顿时就不一样了。
过去是嫌弃,是不屑,是敢怒不敢言,现在只剩下满满的羡慕。
呜呜呜呜呜呜呜好哥哥都是别人家的。
初选结束,晚自习过去三分之一,颜与不想留在教室学习,便背着书包和颜铭跑了。
“坐稳了,哥带你去个好地方。”
“去哪儿?”
“到了你就知道了。”
颜铭带她去了一家酒吧,一进门就直奔吧台,问酒保:“你们老大呢?我给他找了一个新人。”
颜与:“???!”
酒吧打量颜与一眼,抬手指了指左前方的通道,“老大在他办公室。”
“谢了,兄弟。”
颜铭护着妹妹往里走,穿过群魔乱舞的舞池,走到一间休息室门口,抬手敲了敲门,没等里面的人应声,便推门而入,“老钺,我给你找了一个……我操,你怎么没穿衣服,大晚上你脱衣服干嘛?!”
正在换衣服的池钺看着突然闯入的颜铭,想拿拖鞋砸他,目光一转,看见站在门外的颜与,登时愣住了。
她怎么会过来?
颜与也愣住了。
腹肌!
整整八块腹肌!
啊啊啊啊啊啊!
awsl!
颜铭顺着池钺的视线,看见一脸花痴相的妹妹,唰的一下抬手捂住颜与的眼睛,“小孩子不能看这个,会长针眼的,快出去,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