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红色的夕阳缓缓西落,今天是周五,没有晚自习,一身白蓝校服的少年背着书包从马路对面走来。
刚走到巷子口,拳头大小的西红柿就砸到了他的后背上,接着是鸡蛋,一个接一个。
少年没有转身,他站在原地,两眼无神,没有一点他这个年龄该有的鲜活和生气,可他后背挺得笔直,他抬手将左耳的助听器取下来,熟透了的西红柿和破碎的鸡蛋把他的校服弄脏。
施暴的人不解气,将手里的鸡蛋砸到他的脸上,蛋液勾着他浓密的睫毛拉了长长的液丝垂下来。
“你怎么还有脸活着!”
“你就该和你那禽兽父亲一样,全身摔成碎渣!”
少年不说话,垂着眉眼,任由对方谩骂解气,他一动不动,站在那里,像是一具没有生命的人偶。
周围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没有一个人上前为少年说一句辩解的话,全都在漠视地冷眼旁观。
他们就像是站在道德制高点顶端的审判者,一锤将他定罪。
这时,有不知情的路上走过来:“你们都这么大年龄了,怎么能这么欺负一个孩子呢?”
施暴者满眼怨恨:“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
他是什么人?
施暴者拿手指着少年,在控诉:“他是那个轰动全国,变态杀人魔的儿子!”
变态杀人魔的……儿子。
可他没有杀过人,就因为他身上流淌着那个人的血,所以,他也是罪人。
罪该万死。
可他们都忘了,他的母亲在一年前也死于一场杀人案件,他也是受害人的家属。父亲积怨太深,报复社会,在上个月初,在警察还没有将他绳之以法之前跳楼自杀了。
曾经那个一笑眼睛就弯成了月牙的漂亮又温暖的少年,如今一个人孤苦无依地活着。
看热闹的人渐渐散去,施暴者骂骂咧咧地也走了。
少年这才抬着手臂擦掉脸上黏.滑的蛋液,他将握在手心里的助听器重新戴回到耳朵上,他有先天性听觉障碍,右耳没有听力,左耳听力低下,需要借助助听器才能听见外界的声音。
他迈开步子,往小巷子里去。
当他走到家门口,看到地上那只浑身是血,嘴张得大大的的白猫时,刚刚一直笔直站立的少年突然一个大步迈过去,扑通一声跪下了。
他眼眶通红,伸出颤抖的右手摸着被血染红的白猫的身体,低低地说了一句:“对不起。”话落,他眼泪砸下来。
白猫叫小白,是少年养的猫,上个星期,它的前脚被一群顽劣的孩童用捉老鼠的夹子给夹伤了,旧伤还没好,如今直接被人打死。
都是因为他。
少年站起来,拿出钥匙开了铁门上的锁,把没了气息的白猫抱进了院子。
院子里有个长形的小菜园,里面长满了杂草,少年在墙角的地方,把杂草拔干净,他用铁锹挖了一个坑,把小白放进土坑里,他轻轻抚着它的身体,哽咽着:“以后你再也不用跟着我受罪了。”
这一年,少年十五岁。
本该是鲜衣怒马,在阳光下恣意成长的年纪,却过早地经历了有些人大概一辈子都不会经历的腥风血雨。
暮去朝来,时间可不管这个世间的你遭受过怎样的磨难,它只会头也不回地一直往前走。
时间一晃,五年过去了。
当初那个少年已经离开了家乡,考到了南方的一所大学。
少年走在学校的林荫小道上,少年还是一副少年相,漂亮的脸上唇红齿白,白色衬衫,水洗白牛仔裤,一双白色的帆布鞋透白干净。
那双清澈见底、漂亮精致的眼睛里看似古井无波,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到底看过多少的人情冷暖,经历过多少的惊涛骇浪。
时间过去很久,久到很多人都不记得他了,但是他没忘,五年来,他一个人抱着自己,吞了多少的眼泪才让不断渗血的伤口慢慢结了痂。
“程渊!”
李晓飞抱着两本书气喘吁吁地追上来:“十一准备干吗?”
程渊笑笑:“要写小说。”
今年的夏天去得尤其慢,眼看都十月了,温度还持续在30度。
太阳很烈,他鬓角有汗滑下来,划过眉骨,润过他右眼角的那颗浅褐色的泪痣,颇有几分美人垂泪的味道。
李晓飞是程渊哲学系专业的同学,因为程渊出众的长相,学校里很多女生都爱看他,再加上他左耳戴着助听器,就更加惹人注意了。
像——
“他长得真好看!”
“可他是个聋子啊?”
“我的天,那不就是残疾人?”
“我开始还以为他戴的是耳塞呢,我的天,我喜欢的竟是一个聋子!”
“可惜了可惜了……”
诸如此类,程渊早就听习惯了。
介意的会说他是个聋子,或者残疾人,不介意的就会觉得那算事吗,带个助听器不跟正常人一样?
李晓飞就是后者,他对程渊很友善,把他当朋友,两人认识是通过网站签约作者的内部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