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礼一边勉为其难的往兜里揣,一边反省。
她看走眼了,此子悟性奇高。
“走,我们找一家酒楼坐下细说。”
小童点头,直接领着李礼去县里最好的酒楼清风楼。
路上不用李礼问,就把自己的身份抖了个底儿掉。
小童名钟磊,家里是做布匹生意的,有些家资,但也称不上巨富。
毕竟真正的巨富还得数各大世家,只不过人家并不以钱财闻名,论得是权势声望、子弟人才,讲究的是低调的奢华。
钟磊家里的长辈想要他读书举孝廉,给家里添些清贵的文雅气。
钟磊本人也很想给家中争光,但奈何在他眼中马就是马,布就是布,就算在布上绣出万里河山,将颜色染得五彩斑斓,那不也是一匹布吗?
他实在谈不来玄,但他并不认为自己笨。
“只是一直没能有名师指点,所以才不得入门,我读书识字是不慢的,背书也行,算数最佳。”
李礼点头,心中有谱了。
一直远远跟着钟家奴仆,见自家小郎先是给了人钱,又要领人去清风楼吃饭,终于有些怀疑的看向李礼。
李礼注意到他的目光,看向面前出入皆豪强富商的气派酒楼,止住步,拉住钟磊,预备往前头的普通饭馆去。
不是怕钟家的奴仆起疑告状,而是,钟磊的钱袋都在她这儿,一会吃饭谁付钱,别一不小心,她还得倒贴。
老乔饭馆,一听就‘平易’近民。
钟磊有些不愿意,觉得普通饭馆不能表示他的诚意。
“已经到了呀,这家酒楼是全析县最大的,里头的饭菜也是全析县最好吃的。”
他块头大,又一身肥肉,他不愿意,李礼根本扯不动他。
“唉,”李礼也不扯了,低头一声长叹。
钟磊和钟家的奴仆都看向她,不明白她好生生的怎么突然叹起气来。
李礼单手负在身后,抬头问钟磊,“庄子在《齐物论》里说,‘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钟磊目带敬畏,摇头的时候连呼吸都放轻了。
他才几岁,哪里就能学老庄了,那可是士子们谈论的高深玄学。
天呐,他这回果真遇见了高人!
钟家奴仆也不敢再以看童子看骗子的目光看她,转为一种听道朝圣般的尊重态度。
李礼神色平常,并没有因此骄矜,反而更显得清逸不凡。
“这话是说,天下没有比秋天动物新生出来的毛发更大的东西,泰山也是微小的;没有比夭折的婴儿更长寿的存在,那传说中活了八百岁的彭祖也是短命的。天地和我一起产生,万物和我是一样的。”
钟磊听得更加晕乎,但面上的神情却更加兴奋。
对,就是这种感觉,这种听起来乱七八糟没有一点道理,他完全听不懂的感觉!
太厉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