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索着这些,张璇衡边灌了口柠檬汁,边盯着笔记,设想道:当时的情况下,因为没有别的目击者在场,所以说什么都可以。
既然如今疑点重重,就说明这卷宗里记载的事情,与真相有误。
都可能哪里出现问题?
张璇衡眼看着那卷宗,微微皱起眉头。
两个可能。
第一种可能性,这根本不是过失杀人,而是故意杀人。
第二种可能性,凶手并非齐诗雨。是吴红山下的手,然后让齐诗雨顶罪。
……抑或,两者都是。
不存在两人合力将刘小元推下桥的可能性,是因为经过现场调查桥面印记与尸首,得出了死者生前受力痕迹只有一处的结论。
卷宗上写到,齐诗雨二人和死者刘小元起争执,是因为刘小元在过桥时对齐诗雨出言撩拨。最后齐诗雨忍无可忍,想把他推到一边,却因为刘小元脚下打滑,摔下山崖。
此事的真假存疑。毕竟没其他目击者,想怎么说都行。他们大可随便将责任往刘小元身上推来尽力减少罪责,反正死人不会说话。
按照现在的思路,已经无法解开这个局了。
张璇衡盯着笔记,用笔头悬在纸上,决定必须从另一个角度去想这问题:即假设卷宗中记录的全都不是事实。如此一来,能制造出更多符合现状的“秘密”。
将卷宗记载的事件记录颠倒,就会变成吴红山杀死了刘小元。而且那一推的目的,就是要致其于死地:也就是说,故意杀人。
本案的性质将一下子变得恶劣。过失致死和故意杀人的惩罚力度可是差距甚远。
那么接下来,人杀完了,吴红山肯定怂了。
他知道这事儿迟早败露,到时候落在头上的罪名一定是个故意杀人。还不如赶快将其包装为过失杀人,落个轻罪处置。
如果我们再假设齐诗雨因为某种原因为他顶罪呢?
那么……可能有这两种原因。
1:为了爱情为男朋友顶罪。
2:被胁迫去顶罪。
第一条太扯淡了,所以不算在推理范围内。而且要真是为了爱的话,在吴红山三年没来看她的情况下,怕是早就深感遭到背叛,上诉说出事实了。
那么就是第二条的情况了——齐诗雨有把柄在他手里。遭到威胁后,不得不为吴红山顶上“过失”杀人的罪名。
齐诗雨在他手里的把柄是什么?
要什么程度的把柄,才会让这个女孩宁愿为他顶罪,也不愿那把柄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