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章没有多少情节,有些读者可能会觉得啰嗦,作者已做好被喷的准备了,不过请轻喷,我怕自己柔弱的身躯承受不住……)
看着刘家村的村民,陆平想到了一句话--
穷山恶水出刁民。
他倒不觉得这是在故意贬低底层人民,而是在阐述一个事实。
刁,是其他人的评价,他们之所以觉得刁,是因为他们在这些人手里吃了亏,但又无可奈何,所以才用这么个字评价,过过嘴瘾,满足一下优越感,获得些许精神上的快感。
类似于精神胜利法。
这个刁字,其内在含义,应该是,狠、横、奸、滑、无耻、难缠、没底线……
这都是由其生存环境决定的,如果不这样,他们根本活不下去,所以不得已才变刁了。
这种特质本是客观的,不带任何褒贬色彩的,但由于话语权掌握在大人物人手中,而大人物不喜欢这一特质,所以才变成了贬义。
这和大人物用“卑贱”、“下贱”、“粗糙”、“粗鄙”、“野蛮”、“蛮横”之类的词语来形容农夫、苦力、仆役等等是一个道理。
生命本是平等的,灵魂本不分贵贱,但由于资源、话语权全掌握在大人物手中,于是人就有了区别,不同人就有了不同的标签。
卑贱属于底层,高贵属于上层。
其实,在其他非人生命,例如妖、魔,在它们的眼里,人没什么区别,管他是高官还是贫民,无非就是口粮。
这一点,和人看待蚂蚁、蜜蜂类似,管它是工蚁还是蚁后,是工蜂还是蜂王,都区别不大。
陆平一边跟踪一号教徒,一边想着这些东西。
对于大人物,刁是坏事儿,但对于他们自己,刁确实好事儿!
够刁,够狠、够横、够奸、够滑、够无耻无耻难缠,生命力才够强,才更能在各种恶劣的环境下生存下去。
如果这些特质能转化为战斗力,那其威势更是惊人。
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战斗力极其可怕的军队,都是由刁民组成的。
例如明末孙传庭的秦军,晚清曾国藩的湘军……
黑沙城周边的乡村地区,毫无疑问算是穷乡僻壤,而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生活的人民,毫无疑问足够刁。
这一点,陆平很清楚,因为他自己就曾是刁民中的一员。
所以,陆平萌生了一个想法,自己要不要在这些乡民中,选拔一些人,组成自己的“亲军”,为自己所用。
未来某一天,他必然会成立新的帮派,届时,原本属于青龙帮、天地武馆、怡红楼的人,都会成为他的人。
但是,一者这些人未必够,二者这些人都不是他培养的,未必会对他献上全部忠心,三者,这些人的战斗力,未必能达到他的要求。
陆平的想法是,既然自己要组建新的帮派,那就绝不能是小打小闹,最起码要能跟得上自己进步的速度,能为自己提供帮助。
不然的话,他单打独斗就够了,根本没有必要成立什么帮派。
为达到这一目的,青龙帮、天地武馆的那些人,无疑不够!
所以,他应该从乡民中广泛选拔,挑出一些出类拔萃的人,着重培养,成为他的核心势力。
一路上,陆平一直在思考这一想法的可行性。
越思考,他越觉得靠谱。
十里八乡多的是吃不上饭的人,这些人也大多尚武。但,这个时代,就算是三脚猫的功夫,别人都不肯轻易外传。所以,大多数人是没有机会习武的。
如果能让他们吃饱饭,还有机会学个一招半式,乡民们绝对会趋之若鹜!
“若真有那么一天,几千上万人为我所用,那我绝对算得上是一方豪杰了!”
陆平心道,打定主意,忙完手头上的事儿就去做这件事!
这边,二号教徒正小心谨慎的往城北走去,看其方向,目的地应该是一座名叫蛇山的矮山。
蛇山多毒蛇,咬上一口就没命,因此平日里没多少人去那里,砍柴的、打猎的都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