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韶元醒来时,身觉处于一柔软的被窝里,周遭烧起的熏香是一般人用不起的云罗香,此香提神醒脑,滋容美颜。
轻轻一嗅,纪韶元便觉得浑身上下充满了力气。
“呀,你醒了,夫人知道了一定很高兴。”一未施粉黛的朱红衣小女孩推开了房门,端来饭菜,见纪韶元已苏醒,不禁浅笑。
纪韶元摸了摸自己的头,她昏迷前没见过这个人,她是……
小姑娘似是心有所感,急忙介绍说,“你的坐骑把你一路驮到我们这边来,刚好我路过,就让它跟我走了。它很通人性的。”
原来是飞燕,纪韶元心中一叹,以往她与飞燕相处得多,飞燕这孩子懂事听话,未料到,它关键时刻救了她。
“哎,不多说了。”她不好意思地拍了拍头,紧接着说,“这是夫人熬煮的紫米粥,吃完后,你和你的孩子都会没事的。”
说到这里,小姑娘眨了眨眼。
这个穷乡僻野都有紫米粥,看这样子,此屋的主人非同凡响。
纪韶元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我一路奔波,他都没事,我还以为,他会……”
到底是第一个孩子,感情上有点舍不得,如果流产了,纪韶元会心疼好久的。
闻言,小姑娘噗嗤一笑,“小姐,你运气不错,遇见了我家夫人。夫人的医术,她说第二,就没有人敢认第一,即便是名扬天下的卢百川,也不如夫人。”
话里话外,尽是为夫人感到骄傲与自豪。
纪韶元眼皮一跳,“卢百川都不如吗?”
按照她当时的情况,可以护住她与孩子平安已然是洪福齐天了,那位夫人的本事,非同一般啊。
小姑娘点了点头,“那是自然,你遇见夫人,是你的造化,命中注定,你与你腹中的孩子命不该绝。”
小姑娘说话滴水不漏,不仅称赞了夫人的绝妙医术,同时想到了纪韶元的心理,一并夸奖了。
纪韶元喃喃自语,“命不该绝,我不会死的。”
既然得人相救,那她自得好好活下去。
“小姐,赶紧吃了这碗粥吧,凉了就没有味道了。”
小姑娘不忘提醒纪韶元及时享用紫米粥。
纪韶元一听,嘴角一勾,“好,我会的,你叫什么名字啊?”
总不至于,救命恩人的大名她都一无所知吧。
小姑娘一笑,“我叫凤鸾。”
“凤姑娘,辛苦你了。大恩不言谢,在此我先给你一枚玉佩,以作答谢。”从自己的衣服里掏出一块成色极好的青玉佩,准备赠予凤鸾。
凤鸾一双圆溜溜的眼睛顿时睁大,后拒绝,“这可不行。小姐,你是客人,我不能收下你的礼物。”
凤鸾不愁吃不愁穿,就她身上穿的这身行头,放到外面那几乎是一农户人家十辈子都吃不来的价钱。
换句话说,救了纪韶元的人,那是有钱人,还是豪富。
纪韶元摇头,“玉佩留给你,以后你有事,或者你的后人有难,可以凭借此玉佩去求助,这是我给你的承诺。”
用金银珠宝,难免太俗了,但用玉佩相赠,不但体现了诚意,同时也给了凤鸾一个面子——
小姑娘人小,有主意,贸贸然送过于昂贵的东西给她,人家不会收,还不如赠送玉佩当人情了。
凤鸾听完后,若有所思,“后人?是说我的孩子吗?”
“对,即便不是你的孩子,只是你的好友亲属,一样可以凭借此玉佩,换来一个人情。”
纪韶元解释道。萧越赠送给她墨玉佩,又有衡字木牌,相当于她能够自由去卢氏医馆与明风楼了。
眼下这块青玉佩是她作为栖霞商行的当家的信物,日后用了这块玉佩,等于到栖霞商行求助。
凤鸾一脸天真道,“但我没有父母,也没有兄弟姐妹啊,我只有一个人。”
此话一出,气氛微妙。
纪韶元没想到凤鸾是孤女,不禁羞惭地道歉,“抱歉,是我不好,没有考虑到你的心情。这块玉佩你可以收着,反正你用不着,也可以赠送他人,当做是人情了。别忘了,你夫人救了我和孩子一命,而你又救了我与飞燕,恩情如山,我又怎能不报答?玉佩,你酌情收下,你就当做是满足我的一个愿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