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早回到家中,想了很久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有个家了,还是要准备些什么,比如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怎么找工作养家。
虽然自己现在在虫族是不用工作的,但自己骨子里还是一个地球人,他想要做些什么工作好养家。
打开光脑,搜索了半天也考虑的半天,感觉很多工作不怎么适合自己。
突然他看到修斯上班的地方在招药剂师和随行医师,咦~我可以去部队当药剂师啊,即可以赚钱又可以看到修斯。嘿嘿嘿,我可真是个聪明的人,哦不对,虫。
因为原主家里是从事药剂生意的,而他之前也是在学校学习这一行的还考了个药剂师证,自己在地球时也是学这一行的。所以这岂不是很巧合。
风早仔细的看了看虫族的药剂成分,他找到了家里的药箱把里面的东西都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发现东西和在地球学的都差不多,只是虫族用量会比较精简,那是因为现在的东西药效好,所以不需要多种药剂搭配才能有效激发药效。
他把药箱收好后叉着腰大笑,哈哈哈,决定了,我要当药剂师。
……
时间过得很快,修斯今天早上说他差不多就是这点下班的,风早见时间差不多了便出门去了。
虫族的虫结婚后基本都是住在雄虫的房子,因为雄虫不喜欢挪窝,所以基本都是从小到大都是住在同一幢房子里。
昨晚他也和修斯商量了一下把他自己买的那件公寓出租出去,而且风早这房子不仅地段好离部队也不远,这还是多亏了原主的家庭原来好在有些钱。
而原主也一直守着这房子没有卖掉,这不就让到来的风早捡了个大便宜。
在家混吃混喝了一天的风早决定去接自己未来老婆下班。
想想有点激动,自己还是第一次接送另一半。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是不是带束花比较好?
不过他之前看古地球的男男女女都喜欢送花,所以决定还是去买束花吧,反正买花总不会出错。
花店里。
店员:“欢迎光临,请问需要什么呢?”
嗯?啊,这身上没有虫纹,上帝花啊,这是雄虫。我第一次见雄虫。店员立刻整理好自己的仪容,我可是亚雌,雄虫都喜欢亚雌。
满脸堆笑的亚雌:“尊敬的雄虫大人,您需要什么种类的花呢?”
风早看着满店各色各样的花一时眼睛有些看不过来,他只能求助于店员,“送喜欢的虫一般用什么花。”
什么?送喜欢的虫?该死的,哪个虫运气这么好,能得到雄虫的花。还是个这么可爱的雄虫。
店员心里失落但依旧面带笑容的说道:“您看看这个玫瑰就很合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