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关键,霸霸点点头,有些忐忑地看他,“如果不方便的话,不说也没关系。”
真是善解人意的小郎君啊。赵孚执起轻薄的白瓷酒杯,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吐蕃南侵,大军败走,我为吐蕃所虏。”赵孚放下酒杯,细长的双眼直直看向霸霸,“鲍参军有言,时危见臣节,世乱识忠良。而我呢……”他自嘲一笑,“霸郎若看不起我,便请离开吧。”
“怎么会呢?”霸霸从他那简短的叙述中已能想象对方经历过什么样的艰难处境和内心的煎熬,急忙摆手,“我绝没有看不起赵公的意思。如果易地而处,我恐怕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毕竟,给谁打工不是打工呢?”
“打工?”赵孚不解。
“就是效力的意思。”霸霸笑着解释道:“说不定再过几百年,我们跟吐蕃就变成一家人了。一家人何必说两家话呢。”他可不是胡说的,毕竟,西藏在元朝时期就正式并入中国版图了,大家终究会变成一家人。
赵孚不意对方如此年轻,却能说出这番胸襟开阔的话来,脸上露出真心实意的笑容,端起酒杯对他说道:“此生得遇霸郎,孚之幸也。”
霸霸同他碰了个杯,仰头饮尽杯中酒,笑着说:“啥都不说了,都在酒里。”
两人推杯换盏,喝得尽兴,饶是这酒度数低,霸霸也觉得有点晕了,没办法,他本来就是一杯倒的体质。
从食肆出来,两个人已经变成了勾肩搭背的状态。
酒精刺激了大脑,使原本缜密的思维像蛛网一样纠缠起来,精神却逐渐亢奋。霸霸的手搭在赵孚的肩上,大言不惭地说:“信诚,要我说,你也别回吐蕃了,没什么前途的,真的。我们有神火雷,‘Boom~’一声,人就没了,吐蕃军挡不住的。你现在弃暗投明,哦不,回归大唐的怀抱,才是明智之举。”
赵孚眼中精光一闪,试探着问:“神火雷是何物?”
“神火雷是一种炸/药,Boom~”霸霸口中模拟爆炸的声响,“威力非常大,爆炸点周围一米,不是,三尺之内寸草不留,三丈之内片甲不存。之前那场夜战中使用过,信诚没听说吗?”
“听说了。”赵孚说道:“带兵的将领说是天降神兵,威力无穷,原来是神火雷。正是由于沙州拥有此等神兵,吐蕃才罢兵和谈的。”
听他这么说,霸霸脸上不自觉露出骄傲之色,自信满满地说:“这还不是最佳状态,等我再改造一下,威力还能更大。”
赵孚此行最大的目的,就是觑机盗取神火雷的秘方。原以为艰难无比的任务,却没想到,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他按捺下激动的心情,脸上露出恰到好处的惊讶,问道:“莫非,霸郎便是献上神火雷之人?”
霸霸抬起食指抵在唇边,“嘘”了一声,“保密。”
“好,一定保密。”赵孚敬佩地说:“没想到霸郎小小年纪,却有如此惊世才华。枉我虚长你二十岁,却一事无成,有何面目苟活于世,唉。”
见他越说越丧气,霸霸连忙出言安慰这个年纪快赶上自己爸爸的老朋友,“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只要你自己不放弃,建功立业的机会多着呢。这不,眼前不就有一个吗?”
赵孚细长的眼睛真诚地看向霸霸,叉手道:“还请霸郎直言。”
霸霸左右看了看,这种大事,总不好随便在大街上说,“此处不方便,我们重新找个地方细谈。”
两人去市坊找了一家邸店,开了一间上房,让伙计备上酒菜,接着喝。
几杯酒下肚,霸霸的情绪越来越亢奋了,抬手搂住赵孚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信诚啊,小弟跟你透个底,我手里不止有神火雷这一样神兵利器,吐蕃肯定是扛不住的,跟他们混没前途,你不如早些投奔沙州,以你现在的身份,才有谈判的筹码。”
神火雷已经是惊世之器了,他手里居然还有其他神兵利器。赵孚眼底满是火热,但脸上仍露出疑虑之色,“我乃变节之人,沙州如何容得下我?”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霸霸使劲拍拍赵孚的肩膀,给他建立信心,“你只是一时行差踏错,有什么大不了?再者,容不容得下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你拿着吐蕃的重要军情来,沙州还能容不下你吗?怕不得再给你个大官当才行。”
赵孚似乎有所意动,给霸霸斟酒,“容我想想。”
“你好好想,不急。”霸霸陪着他喝酒,一杯又一杯。他本来酒量就差,又是第二拨了,没多久就醉得东倒西歪,眼睛都睁不开了。
赵孚却还很清醒,冷静地把霸霸扶到床上躺下,解下他的腰带,把他手脚都捆起来,被子一盖,完全看不出来。
关上门出来,赵孚找来伙计,吩咐道:“我的同伴喝醉了,正在休息,不要打扰他。我出去买点东西,很快回来。”
伙计点头哈腰地说:“您放心,没有允许我们不会擅自打扰客人休息。”
赵孚赏了他几个钱,得到伙计的千恩万谢,平静地走出客栈。
沙州的市坊与长安不同,长安的东、西市午时才开坊门,而这里的市坊与民坊同时开启,一整个白天都热闹非凡,人群熙熙攘攘,叫卖声此起彼伏。
赵孚穿过人来人往的大街,进了一家估衣店,再出来时,身上的装束已经全然不同。蓝色交衽大袖衫换成了褐色团花纹翻领胡服,头上戴着尖尖的皮帽,装扮得像一名粟特商人。
随后,他绕到一条小街上,进了一家粟特商人经营的货店。
“此处有来自撒麻耳干的频伽鸟吗?”赵孚压低声音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