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一把枪,一根棒球棒,他们满腔怒火,要杀到流尽最后一滴热血。
……
约翰趴在血泊里,勉强抬起了头:“狗娘养的汤尼,你他妈还活着吗?”
“暂时死不了。”汤尼艰难的睁开了眼睛,有些迷茫的说:“我们这么能打的吗?”
雨水和鲜血混在了一起,地上几十个人,只有约翰和汤尼还能喘气。
“这些人都是你杀的?”约翰的头上浮现起一个大大的问号。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第一个弹夹还没打完就被一个闷棍敲晕了。”汤尼说。
“丢人玩意儿。”约翰勉强坐在了起来:“我在你被打晕之后又坚持了五秒才被打晕。”
“?”
汤尼和约翰一样,头上浮现起了问号:“你别告诉我这些人是全都得了突发性心脏病一起暴毙了。”
“或许是我太善良做的好事太多,耶稣都不忍心把我带走,不过你个狗娘养的为什么还活着,我以为撒旦已经在地狱等你等得迫不及待了。”约翰说。
“不好意思,我人品太差,耶稣和上帝都嫌弃我,所以没人愿意把我带走。”
“谢特,你个狗娘养的汤尼,你个狗日的比我想象中还要无耻。”
汤尼刚要反驳,却发现面前不知何时多了一双黑色的皮鞋。
皮鞋擦得很亮,看质地应该是意大利的老鳄鱼皮,对方很有品位,汤尼一直都很想要这样的一双皮鞋,但约翰这个狗日的一直克扣他的工资,导致汤尼目前的存款只够买这双皮鞋的鞋底。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除了约翰和汤尼,为什么还会有第三个人还活着?
汤尼缓缓的抬起了头,他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中国男人站在自己面前。
男人的脸色很冷淡,明眸凤眼,手中提着一柄象牙白色刀身的长刀,大雨洗刷刀上的鲜血,从刻印着诡异花纹的刀身顺着刀尖缓缓流下。
“吾系徐白刃,你有冇见过我大佬嘅仔?(我是徐白刃,你有没见过我大哥的儿子?)”男人用粤语说。
“你大佬嘅仔贵姓啊?”汤尼有些紧张的用粤语问。
“我大佬嘅仔叫苏鹿。”男人淡淡的说。
苏鹿是谁啊?
哦,苏鹿好像是我老板。
听见“苏鹿”这个名字,约翰猛然看向那个男人。
男人淡金色的眸子,与那个雨夜里少年的眸子一模一样。
“呢个系我大佬阿John,自己人。(这个是我大哥约翰,自己人)”汤尼怕这人直接劈了约翰,连忙开口解释。
男人微微颔首说:“噉你哋都系我马仔嘞。(那你们都是我小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