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辆金杯面包,从化工园区四周飞驰而来。
一个个身着野战服,手持或半自动,或自动步枪的混混从车上跳下来。
见两人已经冲出车间外,一个混混从车上拿出火箭筒,对准两人的位置,嗖的一声发射出去,强大的后坐力的差点让混混踉跄地后退几步,差点摔倒。
望着迎面而来的导弹,更衣知道自己已经躲不开了。于是——
“岚脚!”他低吼一声,一脚踹出,湛蓝的脚气与导弹撞击在一起,轰隆一声在半空中爆炸开来,热流滚滚。
众人皆用一副看怪物般的目光看着更衣,在他身旁的扬明海更是如此,这算什么?武林高手?以气驭力?凝气破体?
更衣的脸色并不好看。
敌人这次的布置,称之为天罗地网也不为过,根本没想放他们走。
在先前的行动里,他被压制到500的体能值就损耗不少,与羽化重生的交战中,更是使用了欧啦欧啦欧啦,现在又用了岚脚,这让他的体能值来到了一个岌岌可危的数值。
怎么办?如果是他自己,他还有一定把握可以跑,但要带着扬明海这个拖油瓶就不行了。
要放弃扬明海,抓个舌头回去交差吗?这样也算完成主线任务了吧。
不对,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回去了,王红民八成不会相信自己的话。
扬明海必须得活着,消息只有经过他的嘴才能得到充分的信任。
短短几秒钟的功夫,更衣的思绪流转万千。
“喂,你跟在我后面,小心点别死了。”
“你要做什么!”扬明海看着他,心中已经想到了什么,但却又不敢相信。
“我要杀出一条血路来。”
他说着,缓缓从行囊里取出lxa与鸣神,一步步朝守在门口的混混们走去。
“这家伙疯了!”
“弄死他!”
混混们见状,先是一愣,接着纷纷嚣张起来。尽管有岚脚那一幕的震慑,但他们还是不相信有人能靠拳脚玩过枪,就算他真是什么武林高手,不,就算张三丰来了,也不可能是7.62mm全自动步枪的对手!
子弹如狂风骤雨般毫不留情的落下,lxa在他面前迅速展开,化为一面能覆盖全身的盾牌,子弹射在其上,要么被弹开,要么四分五裂,根本无法对他产生有效的伤害。
虽说如此,但子弹毕竟是子弹,在极高速下所产生的惊人动能,还是震得更衣持盾的手臂隐隐作疼,仔细一看,一道道细小的虎口已经裂开,鲜血汨汨的渗了出来。
突然,毫无征兆,更衣加速了。
他现在的速度远非人类能比,双方明明隔着近一里的距离,在正常人甚至运动员都要两三分钟的功夫,他只花了短短五秒。
没错,五秒。
众人只看到眼前一黑,一道仿佛在加快了六倍速的黑影在他们眼前一晃。
当众人再次看清更衣时,伴随而来的,是一股无与伦比的强烈电流,与更衣临近的五个混混当场就电冒烟了,一股焦味儿扑鼻而来,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怪、怪物啊!”
“快弄死他!”
尽管更衣在人群当中,周围都是自己人,但小混混们显然没有那么道义的打算,完全不顾自己人还在身边,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开火。
因为身处人群的关系,lxa无法完全防御来自四周的子弹,无奈之下,更衣只好召唤出被大幅削弱的赫子,像铠甲般缠绕在自己握着鸣神的右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