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婿不要妄自菲薄,”裘伯贤一边挥毫写下方浩刚才所吟的《贫女》和《闺意》二诗,一边对他说道:“我这辈子就没有看错过人,我说你行,你就一定能行!”
他一手行书写得很是漂亮,不多时就叫那两首诗给录了下来,让方浩确认有没有写错,得到肯定之后,就题上了方浩的名字,把它放倒了那一堆诗稿之中。
不只是要把这两首诗收入他的诗集《南行诗钞》,还要寄给散落在各个地方的诗友,向他们炫耀一下自己在这个小地方发现的人才,也给方浩打出一定的名声来。
提携后辈,本来就是这些文人雅士热衷做的事情。
至于那一首“锄禾日当午”的诗,就当它不存在好了。
一个农夫对种地辛苦的抱怨,宣扬出去,白白的让人笑话。
除非哪一天方浩成了大官,这首诗才会有它的价值。
这一点裘伯贤门清。
录下这两首诗之后,他又对方浩说道:“你还有什么得意之作,都可以读出来,要是质量真的可以,我都会给你收入进我的诗集,并且把你介绍给我那些朋友。”
他虽然是官二代,却也中过进士,是科班出身,交结的那些朋友,大多都是同科进士,虽然现在还不是朝廷的主要力量,但是在朝中已经有不小的影响力。
将方浩介绍给那些朋友,就是给方浩铺路。
在这个文官掌权的社会,有了文名,就是有了进身之阶。
这个世界,一个人能不能做官,看的不是他的治理能力,而是他的文才好不好。
这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但是这种荒谬的事情,在这个世界已经延续了几千年,大家都认为理所当然。
方浩搜索枯肠,追寻记忆里面那些诗词,实在很难找出符合他身份,又能让裘伯贤叫好的诗词。
书到用时方恨少,就是指的这种情况。
这时候他非常的后悔,在那个世界的时候没有多读一些诗词典赋,那样就可以拿出一堆一堆的经典之作来,将裘伯贤给彻底的镇住。
面对着裘伯贤期待的目光,他苦笑道:“小婿这几年是涂鸦了几十首诗词,都是乡下俚言,实在难登大雅之堂,就不在这里献丑了。”
“贤婿,你我都是一家人,何必如此见外,”裘伯贤责怪道,“在这圣明之世,有才华就要展现出来,让天下人都知道,才尽其用,不要辜负了你这一身的才华才好。”
“是是是,岳父大人教训得是。”方浩道,“那小婿回去之后就将以前写过的诗文整理出来,给岳父大人过目。”
这样说有两个好处:
第一个好处,就是他有了时间来好好的考虑应该剽窃一些什么样的诗词作为自己的作品来打动裘伯贤。
第二个好处,就是他有了再来裘府的借口。
要不然他想再来裘家攀关系,就要等到裘伯贤生日的时候了。
什么理由都没有就跑过来,那是会惹人嫌弃的。
现在好了,应裘伯贤之请,给他献上自己的诗集嘛。
裘伯贤大悦,道:“这样最好,要是佳作多,我还可以帮你单独出一本诗集,让你扬名文坛。”
他现在对方浩非常的欣赏,那种发现人才的喜悦感是一般人都体会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