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为老娘不知道你!”
她一脸轻蔑:“你不就是那别人不要的破鞋?不夹着尾巴躲在家里就罢,还敢出来四处招摇,欺负我儿子!你当我王翠花是吃素的?”说话间,她摩拳擦掌,一副要和人拼命的架势。
“你嘴巴放干净点,别满嘴喷粪!人都长了一双眼,一张嘴,是拿来让我们看、让我们说人话的。而不是像你这样,出口的都是翔。”
这话顿时让对方大怒,她“噔噔噔”冲到花朝近前,挥舞着拳头:“你刚才在说什么?你给老娘再说一遍!”
“嘘!说话小点声,我怕狗!”
花朝竖起一根中指,轻轻摇了摇。
明显没将她放在眼里。
王翠花脸都青了,哪里还忍得住,当即就冲她伸出了手
“住手!”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呵斥。
一个瘦削却矫健的身影从斜刺里冲出来,将花朝二人护到了身后。
“看来上次的教训还是太轻了!”
他轻飘飘的一句话,却让王翠花当即变了脸。她赶忙拉起自己的儿子,连话也不说,转身就跑。
来得有多快,走得就有多快。
花朝瞧瞧将险些伸出去的手收回来,其实她一直在激王翠花动手,就是想看看躲在暗处那人是谁。
当然,她也不是全无准备。
王翠花吨位大,个子高,她完全可以利用身高差优势,和其周旋
毕竟,这也是她上辈子在被钱学兵家暴好几年后,才遇到一位好心人,特意教会她以弱胜强、以快打慢的手法。最终,将钱学兵修理得连屋都不敢回。
从那之后,她才有了喘息之机,摆脱了对方后,她也渐渐地开始活出了个人样来。
所以,她在面对王翠花时,是真的没有害怕。
毕竟很多时候,怕,是最不能解决问题的。
不过眼下
她扭头看向突然跑出来的小青年,不正是之前在玉米地救下的那位?
今天的他不同于那次在车上时,一身灰土色的衣服。他穿的是深蓝色衣裤,裤子高高挽起,露出修长而结实的双腿,脚上没穿鞋,脚趾上满是淤泥和沾上的草屑和泥土。
很显然,他去过水田,甚至没来得及洗脚穿鞋,便急匆匆赶来了。
她一脸似笑非笑的打量着他,拉长的语调:
“是你呀!还真是巧”
之前在大货车上时,对方还说不认识她,现在却跳出来救她。
果然是“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哥哥!”
她身后的霍思兰却突然欢喜地跳起来,丢开花朝,跑上前拉住了男子的手:“哥哥你看,她就是我和你说的小仙女姐姐!”
小仙女?
汗
花朝简直被她这句话给呛得不轻,连双颊也染上了胭脂。
“多谢。”
对方紧抿的薄唇里,总算挤出来两个字。
见花朝歪着小脑袋瞅她,他又补充:“你救了思兰,多谢。”
嗐!
还真是惜字如金啊!
花朝把手反剪在身后,轻轻摇晃着脑袋,颊边的碎发也随着她的动作微微晃动,显得她的笑容也分外纯真。
“谁告诉你我救人了?”
她把小身子往前探,“我记得明明没有!”
他当初都死活不承认认识自己,现在却跑出来冲她道谢。真当她花朝那么好说话,不记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