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也是战乱中流离失所的流民,沦为奴隶后因既非中元人又非显北人饱受歧视虐待,幸而被公主看中,才有了今日。
“幸与不幸有什么所谓?能活人便好。”
饭菜份量挺多,四人吃了七八分就已撑了,余下的便撤了下去,想来会散给堡内的其他人吃。这个年代,能吃的东西都异常珍贵,没有人会浪费。
此时的墉城,也到了吃饭的时候。
军营里,赵归让身边的亲兵给他打了碗玉米糊糊,独自坐在自己的帐子里吃饭。可就在他吃了没两口的时候,赵回不请自来,熟门熟路摸了进来。
“义父一人吃饭应是无聊得很,我来陪陪义父。”赵回舔着脸笑呵呵地钻进来。
赵归是个年约而立的粗壮汉子,虎背熊腰的,光看面相就很凶悍,此时看到进来的人,眼睛斜睨过去,瞧着仿佛要暴起杀人,实在有些恐怖。
“哼,何时有了这份孝心?分明就是垂涎我的肉干!”赵归声如洪钟地冷喝道。
“哈哈,义父英明。”赵回不仅不怕,还殷勤地贴过来,提了帐子里的水壶给他倒水。
“坐吧,还要我请你不成?”赵归对他的殷勤无动于衷,只瞥了他一眼。
“哎,多谢义父慷慨!”赵回欢喜地应了,赶忙坐下来,生怕慢一点他会反悔。
赵归将昨日拿回来的那个布袋打开放在桌上,顿时,喷香辛辣的味道越加浓郁了,他取了一根手指粗、两寸长的肉干,径直丢到了嘴里咀嚼,满足地喟叹:“就是这个味,真是久违了啊!”
赵回见他先吃了一根,这才伸手去拿,一边啃一边道:“公主这肉干真是绝了,明明做法也给了,但任谁也做不出这个味。”
“要不是公主来了,我才舍不得让你吃呢!”赵归又拿了肉干,就着喝起碗里的玉米糊糊。
“我就是知道公主来了,才敢和义父讨些肉干啊,不然您怕是要揍我的!”
“你这小子,滑头!”赵归笑骂一句,专注地开始干饭。
赵回吃了几根解了馋,便将昨日容湘的交代转述了。
赵归看了眼面前这小子,一把将布袋捞过来扎好:“行了,给你尝尝就不错了,还吃个没完了?”
赵回摸摸鼻子,知道是被嫌弃了,乖觉地告退出去了。
独留下赵归坐在那里,摩挲着装肉干的布袋,凝眉沉思着。
他望着面前的空碗怔然,也是近两年得了公主吩咐,他贿赂了上面的将领,调来墉城驻防后,才能吃到这样正常的食物,纵然份量少、吃得稀些,但至少他以及他手下的兵,可以吃得正常些。
赵归珍惜地将剩下的肉干收好,搓了搓脸呼出一口浊气。
回想他十几岁受命来庆国参军之后的经历,真是……不堪细想。
中元战争频发,他所属的庆军是在庆将邓锵麾下,此人是员猛将,有勇有谋,相应的,邓锵所率领的队伍就经常被扶兼派出征战。
他与旁的士兵经历过无数次生死,好多人要么战死了、要么伤得太重硬生生耗死了,这还算运气好的,还有的……死后被烤熟由其他人分食了。
要说赵归吃过人肉吗?自然吃过。
四处征战时缺衣少食乃是常事,即便庆国也会拨军粮,但当战线较长、路途遥远时,根本等不到军粮送来,不吃就要饿死,况且,自家人知自家事,他效忠的不是庆国、不是邓锵、更不是扶兼,为了不引人注意,又怎能与众不同?
时至今日,赵归并不后悔身在庆军这些年做过的一切,但如今他效忠的主子来了,就在相距不远的地方,他盼望着见到她,却害怕主子会惧他、恶他。
十三年过去,他还记得当年救了他的那个小女孩,那般粉雕玉琢如明月般剔透纯净的人,能接受他这样一个满手血腥、满身杀戮,还吃人肉、喝人血的属下吗?
这些年,他与主子除了信件联系,再就是时不时收到些主子托人带来的东西,不拘是什么,吃的用的都有,他最喜欢的就属这种牛肉干了,没想到主子一直记得,这次来还特地给他带了点儿。
赵归从这些年的信件中,看到了当年那个小公主已渐渐长大,信上的字迹从初学到成熟,如今已有了自己的风骨,他真的很想看看主子都长成什么样了。
“呔,想去就去,犹豫个什么!”他啐了口唾沫,下定了决心,“忒不像个男人了!”
说是这么说,可实际上,一想到很快就能见到公主,赵归心中仍是忐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