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没有对方快只好用笨办法,甚平突然趴在地弓着后背蓄势代发,准备后发制人。
盗龙牙齿比刀片也不妨多让,锋利无比,一口咬在他身,如同针扎一般疼痛难忍,鼓舞利爪驱赶,张牙舞爪,他快盗龙更快,松开嘴巴后退几步避开他的攻击。
甚平一愣,卧槽,自己这么差劲吗,随即反应过来,二哥在原来横行无忌,一是皮毛坚韧不惧虎豹,二则抗毒能量极强以昆虫,啮齿动物,毒蛇为食。现在对付这种灵敏的家伙还真不好办。
白披风随着盗龙利齿撕咬斑斑血迹渗出皮肤,血腥味更是让它们疯狂,十几个盗龙一拥而,仿佛要活撕了他。
甚平大惊,猛然一蹿落入水中,一尺深的溪水让盗龙望而却步,嘿嘿,你们不过十几斤,身高不过一尺多,退了毛的鹅一样大,看你们能奈我何。
饥饿驱使它们冲过来,刚一入水,不大的水流冲击着他们瘦弱的身体,更有甚者栽倒在水中,一条小溪水对于它们却成了天堑。
趁你病要你命,甚平张嘴就咬,骨头断裂的声音,盗龙细长的脖子瞬间被咬断,鲜血滴在水流之中。甚平松开嘴巴,又向别的扑去,片刻之间就咬死好几只。
其他盗龙缓缓后退,不停的鸣叫,甚平叼起一只淌过小溪,抖抖身湿漉漉的皮毛,在它们的眼中扬长而去。
“好险,真没想到小溪流救了自己一命”一边啃食着尸体,一边回想。自己在这里真是没有优势可言,速度肯定没有大部分恐龙快,又没有小蛇让自己吃,更是没有蜂蜜,就连昆虫都比自己大,而且会飞自己的食谱基本没有多少。
感觉着后背的瘙痒,扒开皮毛一看,这才多久可结疤了?难道是氧气密度太高新陈代谢很快的原因?自己确实能吃,可是这不是野生动物的本能吗,猎物丰盛季节可以暴饮暴食,不顺利的时候能挨饿。
顺着小溪赶路地势平坦速度快了不少,只要时不时的警惕一下四周,只要不是撞脸巨龙应该不会有多危险。全速奔跑时速也没破50迈,除了动静大,还把自己累的吐舌头没什么收获。
两个小时后累的趴在水边给自己降温,看着天炽热的太阳,估计到中午了,早吃了两顿还不饿,感觉能抗到明天,就趴在水边思考人生,不,是思考二哥生。
你说要是现在找个风水宝地把自己埋了,若干年后留下化石,好家伙,恐龙时代惊现非洲蜜獾化石,在用石头刻几个字。自己是不是也算出名了,前所未有的爆炸新闻。自己前世默默无闻,这辈子留个化石轰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