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火腿肉,其实我更推荐这家酒店的佛罗伦萨剔骨牛排,从意大利运来的契安尼娜牛腰脊,每一份的重量至少为450克。厨师会用一点橄榄油、盐、胡椒和欧芹作为配菜。”
一位头发花白,精神矍铄的年长男人坐在程仪对面的座位上,注视着对方把一块火腿肉塞进喉咙。
“味蕾舔舐下去,舌尖会有血液燃烧的味道。可要比无聊的熏火腿有趣。”他敲打着手中的书本。
程仪放下叉子,用餐巾擦了一下嘴,抬头看向对方。
“不着急,您看起来饿坏了。先吃,我们边吃边谈。”老人和蔼的摆摆手,就低下头翻动书页。
程仪无所谓的耸耸肩,他用荨麻叶卷了一点火腿肉,开口问道。
“你是这里的酒店领班?”
“听说您是加图索先生的朋友?”对方不答反问。
“对,我是这么说的。”
程仪暗暗打量着对方。
他看起来至少有六十岁了,脸色苍白的近乎看不到任何血色,脸上的法令纹深的如同刀客,眼眸却纯净的好似海洋。
“我叫程仪。”他解决完最后的食物,把空空当当的盘子推到一边。
老人合上书,双手手指搭在一起,垫在下颚下方,蓝色的眼睛里透露出审视的意味。
“程仪。”
这两个字他说的是中文,口音带有一点南方方言的味道,但没有欧洲人平仄音连在一起的怪腔怪调。
“你去过中国?”
程仪瞳孔微微收缩。
“我年轻的时候到过广州和上海,在那里带过一段时间,很有魔力的城市。”对方回答的很坦诚。
“你在皇家海军服役过?四十年代还是五十年代?”
“不,您想多了。我不是和清朝打仗去的。”对方看着程仪不好看的脸色,哑然失笑,“那时候我在美国的公司和十三行有很多贸易往来,到广州是为了去拜访一位叫伍秉鉴的大佬,你知道他吗?”
“伍秉鉴……有点印象吧,好像是一个商人。”
程仪回忆了一下,他隐隐约约在学校里听过这个名字。
好像是清末的富商,似乎不如胡雪岩、盛宣怀这样的巨贾有知名度。
“半个世纪以前,这个名字可是大名鼎鼎。”老人语气中透露着感慨。
“他是十三行中怡和行的东家。整个远东的贸易都和伍秉鉴有千丝万缕的关联。那时候在纽约的港口水手口中,这位中国富商要比纽约市长更加有名,无数人都希望能和他搭上线。每个人都知道,只要能和大清做生意,就有钱赚。而伍秉鉴,他是最有名的官商。”
“所以你们就往东方卖鸦片?”
“别误会,我既不是女王的亲戚,也不是议会的议员,对华战争的法案我又没投过票。我甚至不是英国人。”他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