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资料、整理档案,在案发现场收集证据、维护现场,或者是在行动的时候和同事们一起出动,这也就是洛根的主要工作了。
在不禁枪的美利坚,枪击事件很多,在大苹果城更是时不时出现一些案子。
有些时候一起案子还没有破,辖区内就会出现新的案子。有些时候警局这边会继续努力破案,而有些时候可能就暂时的搁置,有些没有破的案子可能就是一直没有结案,或者始终只是留在资料库、证据库了。
“洛根,走了!”刚到警局,阿布瑞尔就对洛根喊道,“出发,我们要去案发现场了。”
洛根立刻明白了,有点无奈的说道,“去哪里?我凌晨一点才回去休息,现在又有案子了?”
“中央公园,有人发现了尸体。”阿布瑞尔也有些无奈,对洛根说道,“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加班就是你的常态,习惯这些吧。”
洛根耸耸肩,主动加班和被动加班,这很难说。不过选择重案组这样的地方,加班确实是一个常态了,一个案子接一个案子很正常,连轴转对于大家来说就是正常的工作状态。
“今天发现尸体的时间比较晚,我很意外。”戴上警帽,洛根笑着说道,“如果是正常情况,那些晨跑的人会发现尸体,我们就要开始行动了。现在都九点了,才有报告?”
阿布瑞尔也笑了起来,对洛根说道,“在偏僻的树林里,有人在遛狗的时候发现了尸体。你要去器械库领装备吗?”
“伯莱塔92F,我现在不需要去装备库。”洛根笑着走向办公室门外,说道,“不过我还是要去苏珊警长那里领取车钥匙。”
伯莱塔92F,这是洛根的枪,不过这并不是警局的制式配枪,这是洛根的私人枪支。在美国这边很多的警察也是这样,虽然有警局的制式配枪,不过其中不少人都喜欢随身带着一把自己的私人枪支,用着更顺手、更可靠。
洛根可是有枪证的,不只是长枪证,手枪这样的短枪也有。而且作为警察,他也比较轻松的拿到了隐蔽持枪证,随身带着枪支对于他来说是合法的。
至于警车就没办法了,每天出警的时候都要去警长苏珊那里领取车钥匙,制式警车啊!
财大气粗的纽约警局很多的警车都是经过改装的,动力足、车速快,而且在车门等部位也是经过处理,能够挡住一些小口径手枪的射击。
到了中央公园,洛根自然和绝大多数制服警察一样,在警戒线外维持秩序。
对于尸体什么的,洛根一点都不陌生了,也不会有什么心理负担。他面色如常,和同事在聊着天,也是在稍微问一下情况。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戴着围巾、穿着风衣的帅气男人走了过来。
“亨利·摩根,纽约市法医。”衣着考究的摩根一开口就算伦敦腔,掏出证件,“这是我的现场?”
洛根看起来是面色如常,不过心里心潮澎湃。
本来以为过几年才会遇到福尔摩斯,可是没有想到现在就遇到了一个活了两百多年的老不死!
现在不死法医也出现了,难道那个活了两千年的神秘亚当也在纽约潜伏着?
靠,这个世界太危险,但是也太刺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