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章 爱救人的习惯(1 / 2)重生后我成了团宠傻千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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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犀表示她也不想。

但她现在还“傻”着呢。

女孩飞快地擦干眼泪,兴冲冲地跑了过去。

看到他明显是刚回来的样子,眼底划过一点异色。

“墨哥哥,你去哪儿了?是才回家吗?”

很久没有人关心过他什么时候回家了。

平南候看着面前圆润的小胖子,水润的杏眼里满满是毫不掩饰的关心。

他略略勾唇:“是啊,才回来,就听到有人在哭,还以为撞鬼了。”

真的才回来!

是从皇宫回来的吗?!

灵犀心神微凛。

天牢守卫森严,能悄无声息地进来杀了她,要么武功超群,要么位高权重。

而这两样,平南候都占了!

可拂墨是她带在身边亲自培养了许多年视作亲弟的孩子啊……

想到这里,灵犀心中浮现一抹自嘲。

连恩爱十年的枕边人都不相信她,都面部全非。

平南候又真的可信吗?

现在的灵犀就仿佛惊弓之鸟,看谁都充满了怀疑与不信任。

女孩嘟起嘴巴:“我才不是鬼呢!”

平南侯:“嗯,是只胖鬼。”

灵犀心里闪过一点异样。

她竟然不知道拂墨还有这样毒舌的一面。

她比拂墨大四岁,是在十一年前一次乱战中捡到他的。

天下战乱不断,最受苦的就是百姓。

破衣烂衫蓬头垢面的乞丐少年拖着一具尸体在混乱的街道上穿行。

一个匪兵拿着刀乱杀,眼看就要砍下他的脑袋,是十三岁的温连瑾一箭射穿了那人的胸膛,将九岁的他救下。

她命人帮他安葬了父亲,将这少年带在身边培养,明面是下人,小厮,实际上当做亲弟心腹一般培养。

让人教他识文断字,教他练剑习武。

而他在这些方面也都展露出了极佳的天赋,学什么都很快。

这样出色的拂墨很快被慕容琛注意到,并将他带上了战场。

拂墨开始崭露头角,后来更是成为了慕容琛身边的得力干将。

那之后,他们能见面的机会就不多了。

而每次见了,都是温连瑾在问他。

他便像例行公事一般,她问什么就答什么,绝不多说半个字。

拂墨在她面前,似乎永远都是一个沉默寡言,言听计从的孩子。

可终究,能在战场重挫敌军,一人领军平定南边乱军的风拂墨,绝不会是个沉默温顺的性子。

灵犀还记得,当他得到了慕容琛的赏识以后,要离开她身边时,她问他:“你的才能注定了不可能局限在宅院之内,你的名字以后也将被天下人所知晓,我想把你认作义弟,跟我一起姓温好不好?”

拂墨这名字是她给取的,没有姓氏。

那时少年淡淡看她一眼,然后转开了浓长的睫,看向了一望无际的天空。

第一次违背了她的建议。

“夫人,温氏贵重,我承受不起。如果可以,我想姓风。”

风?

来去自由的风吗?

温连瑾没有强迫人的习惯,自然应允了他难得的要求。

*

时光一去不复返。

似乎所有人都是这般,渐行渐远,背道而驰。

灵犀回神时,风拂墨已转身准备离开了。

不能让他就这么走了!

必须得问出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