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艾灸的药草味在整个房间升腾弥漫开来。窗外阳光很暖的晒过来。因为有半个小时的治疗时间,沈施然嘱咐了阿奈斯便回厨房做饭去了。 沈施然轻挽起头发,有几缕垂下来,她突然想了什么,转身探出厨房,脑袋趴在厨房推拉门那里,对阿奈斯笑了笑,”要是你觉得腿上不热了记得叫我。”阿奈斯动弹不得,就”嗯”了一声。因为电针的部分,真的有些痛啊。 阿奈斯闭上眼睛,真切的感受着背部一跳一跳的疼痛感,直至麻木了,然后睡了过去。 约摸过了十分钟,沈施然看了看表,已经15分钟了,难道温针灸还没有好,针上的艾灸没有烧完么?她急急忙忙跑去看,却见身材修长的男子,已在沙发上熟睡了。 他棕色盖住脸的头发,在阳光下微微发着金色的光,晃着人眼睛。闭上眼的睫毛,仿佛可以盛上清晨凝成的露水,纤长上翘,几束贴在一起,浓密美好得不真切。沈施然的心随着那阳光融化了,屏住了呼吸。她距离他如此近,而恐怕再过一些时候,这个曾每天跟她打照面的混血男子,就会消失在人群里,去往她所不知的某处,天涯无所见。 这样,才是应该的。 她定了定心绪,将针上烧尽的艾草灰用镊子夹下来。 将艾草灰丢进垃圾桶了,就又开始做饭了。 为了给他醒酒,她专门做了米汤。又怕饭不好吃,就混着土豆豌豆胡萝卜做了菜饭,清蒸了一条鲈鱼,然后再做了青椒土豆丝。 她将饭菜端上桌的时候,他醒了,柔柔又慵懒的男声唤了她一句:”然。”她应了一声,以为是针灸哪里不舒服。就走到他身边。 他浅笑,问她,”是早饭么?” 她撅着嘴,摇了摇头,是”brunch(早午饭)”。 他不经意的说:“原来都到中午了啊。” 沈施然不晓得为什么,竟觉得他傻,说:“我们两个起床的时候都比较晚了,你福大命大,受了伤居然也还是小伤,没大碍呢。” 空气凝结,两人都沉默了。 然后,阿奈斯用他卷舌腔说了句:“谢谢。” 沈施然笑了,说”没事”。机器响起了滴滴滴滴的声音,时间到了。 “你别动啊,我要取针了。”她作势就要开始。 阿奈斯赶紧闭上眼睛,怕痛。 结果,阿奈斯一开始还能感觉到针从皮肉里出来,后来,因为这位“医生”出针速度太快,竟然根本感觉不到在取针了。 “好了”沈施然说,一面将针装进塑料瓶子里。 阿奈斯问:“可以坐起来了么?” “当然。”沈施然扔掉塑料瓶子,转而去盛饭了。 那种饭菜的清香感,阿奈斯竟然很贪恋。他时常四处出行,常常不能陪伴在妈妈身边,妈妈能够做出世间最美味的食物,然而,巴基斯坦,此时,离他那么远。 沈施然拉开椅子让阿奈斯坐,阿奈斯点头道了谢坐下。沈施然就跟他说起自己的两菜一饭。然后问他:“会不会太简单了。” 阿奈斯摇了摇头,说自己很喜欢,刚刚醒,一点都不想吃油腻的食物。而且,他每餐吃得并不多。 阿奈斯一直都是吃着特制的巴基斯坦食物,去特定的中东餐厅,很少接触中国菜,尤其还是家常的。 沈施然怕阿奈斯用不惯筷子,专门拿给他叉子,又担心他夹少了,自己还没吃,就先给阿奈斯夹了鲈鱼和土豆丝。 阿奈斯难以推却,为难之下还是欣然接受了。 酱油清蒸的鲈鱼,嫩滑爽口,阿奈斯连连称赞。 沈施然低头笑了。 阿奈斯再吃了一口青椒土豆丝,眼睛一亮,竟觉得是说不出的好。 他对着沈施然翘起大拇指,沈施然羞涩得有些脸红。 两个人吃着饭,颇有些沉默,待阿奈斯吃饭完毕,沈施然指着桌上盛了米汤的搪瓷大碗,说”这是米汤,可以醒酒的,我给你盛一碗”。她加了糖在里面,阿奈斯吃的时候腻腻的,甜甜的,黏稠的米油顺着喉咙滑下去。阿奈斯的笑带着满足。 他拿着碗和叉子作势就要在厨房自己洗,被沈施然拦下。 “先生,您不用这么客气,我一会儿洗就好了。”沈施然仰头看着这位身材高大的先生,微风轻起他浅棕色的发丝,他漾在空气中的暖意似乎是揪住她的心。 沈施然连忙低下头,去收拾碗筷了。 阿奈斯在客厅踱步,审视了一下整个房间。 在一个画框面前停下来。 他凝神观望。沈施然忙解释道:“这是昆曲,《牡丹亭》的海报,上次我们学校有人来演,我很喜欢昆曲,就把海报带回来了。” “昆曲?”阿奈斯扬了扬眉。 “联合国认定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呢,唱腔很美的。” 阿奈斯食指指节勾住下巴,眼睛向前探了下,颇有意味的看向沈施然“你这个女孩儿,有点有趣。” 沈施然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业余爱好。” 阿奈斯找到一处坐下来,打了电话,然后继续跟沈施然聊起来:“我遇见过不少中国女孩子,她们大多喜欢西方的东西,你是第一个我所认识的懂针灸的人,而且,对周围人,也是很贴心的啊,非常,甜。” 阿奈斯用了“sweet”(甜美)来形容沈施然。 沈施然想到老外的风流倜傥,拿女孩子打趣那是必然。 “还在上学?”阿奈斯不由分说又问了句。 “快毕业了,已经大四了。”沈施然边说边将碗筷收拾了。 “准备一直在酒店工作么?” “不,只是实习一阵子。” “以后打算干什么?”阿奈斯坐在桌边,习惯性的用指节敲着桌面。 “还没想好,找一份跟专业相关的吧。”沈施然的专业是英语,大概毕业以后就是当老师或者去外企。 阿奈斯得知沈施然的专业是英语后,说了句“I see”(我知道了),便低下头,抵着手,陷入了思考。 沈施然经过阿奈斯身边的时候,低下身子问他:“还疼么,腰?” 阿奈斯这才从思绪里反应过来,对着沈施然深邃一笑:“你看我,现在一点儿都不痛了。” 沈施然抿着嘴笑了。阿奈斯再次对她竖起拇指。 “没想到你的医术这么好,针灸真是太神奇了。”阿奈斯感叹着说。 这时候,敲门声应声而来。沈施然开门,黑衣冷面的人,一看就知道是为了阿奈斯而来。 黑色西装的人恭敬的叫了一句“老板”。阿奈斯就起身了,理了理衣服。 “然,你给我的印象很深。”他经过她的时候低声说了这句。 阿奈斯在门口突然停住,“谢谢。”他说得很轻,然后没有道别,阿奈斯就跟黑衣人一起消失在门口了。 沈施然坐着公交去洲际酒店,准备办离职手续。一来是为了好好备战期末考试,二来这三班倒的工作她确实吃不消,准备换一个翻译类的工作实习。 路上许嘉倩就打电话过来,一开口就调侃沈施然:“小尾巴,没想到酒吧还艳遇了啊,那个他,还在你身边么?” “早走了,哪叫艳遇,我自己给自己摊上事儿才对。” “俊舟一大早就走了,给你俩创造独处时间了哦。喂,你们有没那啥?” “嘉倩,你都想什么呢。” “老外不是都挺开放的么,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啊。” “嘉倩……别人吃了饭就走了。” “不错嘛,还吃了饭哟,有没有喝小酒助兴一下?” “不要取笑我了啦,阿奈斯先生可是好人。” “这么快就为别人说话了,还不老实招了,你下午在哪儿,晚上我请客,我要知道细节!” 沈施然跟许嘉倩报了下午的行程,约定好了六点在学校的干锅居吃饭。 沈施然望车窗外望去,街旁的树丛挂着彩灯,正好是昨晚经过的那条路。果然白天光景就不同了。 Anas,这个根本不会跟她有关联的混血男人,在霓虹交错的夜晚,曾经离她那么近。那一刻,只有风呼啸而过的声音。 沈施然闭上眼睛,有些乏。 他白瓷一般的肌理透着微红,那深邃的笑容低头望向她。问她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 一直都是。 泛泛之交而已。 很快,人群就会冲淡他们。 沈施然突然有点犹豫,不想辞职。这样子,就还有见到阿奈斯的可能。 可是,看见又能怎么样,他还是谦谦君子一般,惹得她笑,对她竖起拇指,然后回到属于他的生活中。 沈施然低头摆动起手机,不想被这些莫名的思绪干扰。本来就准备辞职的,全心全意开始英语系的本职工作——翻译。 她习惯的打开微博,找到那个叫Worrior_Fire(火武士)的人。他今天更新了微博,上了一组登山照。他戴着墨镜张开双臂站在山顶,背后的山脉盖着积雪巍峨壮观,山脊曲径蔓延向天际。 “San Antonio,Mt Baldy. I quer it.云海真是醉人!”他的微博附上这句话。 凌晨的云海照红橙紫三色霞光缭绕,映着白雪有如仙境。 沈施然下意识的查了一下这座山,居然是洛杉矶附近最高的山峰,峰顶上万尺。而且了不起的是,在这里,迈克尔孙以此山和威尔逊山为距离测出了光速为30万公里/秒。 早起观云海日出,寒夜登顶。黄金铭一直不动声色的将人生推往一个又一个高点。 正如他的博文,每一个字,每一个脚步都寓意深刻。 十多年前,这个人只是沈施然小学时期的同班同学。话不多,爱笑,跟男孩子打成一片。 但沈施然从人群里,一眼就看出了他的不同。 他眉目如画,安静的气息却仿佛有改变世界的力量。 沈施然好不容易找到了他的微博,知道了他近况。她这样静静的关注一个人,已经很久了。黄金铭,真是一个远在天边的人。 默默为了一个人努力,或许就能看到更好的未来,即使,再无相见的机会。黄金铭,这个连名字都金光闪闪的人,铭刻在沈施然的心里,已经好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