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彻彻底底变了个人,他不仅不再闹着要找凶兽打架,早上起床也不耍少爷脾气要送水到面前洗脸漱口才肯出帐篷了,乖乖地跟着大家一块起床,收拾东西后去找湖,找小溪,总之队友去哪他去哪。
在大湖昏迷后,是温盈提着他出了森林,这次经历让他明白如果他真的惹恼了这帮佣兵被扔在野外,就没人会管他死活了。
金贝瑞等人对此自然是乐见其成,没想到钻一次森林什么都没损失倒是把难伺候的小少爷换成了老老实实的新队友。
有了科林的配合,一行人推进的速度加快了一倍。之前走得慢,纯粹是为了照顾科林当出来游玩的心态,看看风景,到处找凶兽,现在他总算不再说要找凶兽的事了,几人走直线向王都赶路,一点多余的路都不走,自然要快得多。
不过,去王都也并非一路坦途,野外凶兽难觅,野兽却很常见,遇到单独的野兽还好,最怕就是遇到狼群这等野兽,又多又狡诈。好在队伍中有温盈、文森特两名火法术士,又有劳伦这样的射手,可以从很远的距离开始打击狼群,杀到近前时已经不剩几只了,马修拎着大锤子冲上去一锤一个,把狼头打得脑浆迸裂,莱莱拿着短刀在几匹狼间穿梭,出手就要命。
金贝瑞……金贝瑞拿着剑保护科林,主要负责,看着。
他也不是不想出手,但是打一群野兽他也不能玩命,就只召唤一些同样的野兽出来帮忙。这些野兽在刚刚受到召唤时,多半都是听话的,随着时间推移忠诚度降低,但刚从血旋涡里跳出来的时候还是愿意帮忙杀怪。
可问题事金贝瑞能力不足,他的召唤术是随机的,有回叫出来一条蛇,科林一看到这条蛇就想起了自己的大湖噩梦,当场又直挺挺地晕倒,差点被趁机扑上来的野狼咬死。
温盈及时补了一个火球,把野狼烧成灰烬,救了科林一命。
发生这件事后,科林死活不允许金贝瑞动手了,逼得这个召唤师变成了拿普通剑的骑士。
一般来说,杀了什么就拿什么的肉烤来吃,如果是狼肉,因为肉太多,那就得把多余的肉处理一下,狼皮也要剥下来,可以卖钱。队伍里有两个火法,在野外就很方面,随时可以生火。
主食是干粮,一些饼子,粗糙极了,得拿水来喂下去,决不能干咽。
“下回还是带点薄饼吧,这玩意太难吃了!”莱莱抱怨道。
“万一出了什么意外,不能及时到达下一座城,我们不得饿死?”文森特反对,“干粮挺好的,也不是不能吃,想吃好的,进城有得是。”
“路上到处都是野兽,实在不行,让队长召唤一个嘛!”莱莱说。
说完就挨了金贝瑞一个暴栗。
金贝瑞能不恼火吗?他召唤是要割手取血的,他都当队长了,还拿他当储备粮?
“不如一人退一步,干粮也买,薄饼也买。”温盈说,“先吃薄饼,若是遇到意外,再吃干粮。到了新城,便将之前买的干粮低价卖给穷人。这样一来,既不会浪费粮食,也不会浪费钱,反正干粮本来就卖得便宜。”
“我觉得温温的主意不错!”莱莱支持。
文森特这回也不唱反调了,毕竟他只是担心自身安全,但本身其实也很嫌弃那干粮的味道。
到了下一座城后,莱莱主动提出去采购薄饼,至于干粮倒不必急着卖,它没有这么容易坏,可以存放很久,到了王都前再出手也来得及。
按照这个思路,金贝瑞还买了七匹马。
其实佣兵很少骑马,因为常常要战斗,上山,若是带了马反而不方便,若是马跑了或是死了还是一种损失。但这次他们接的是护送任务,自然越快将科林送到王都越好,所以买了马匹和草料,一路快马加鞭,吃着薄饼和狼肉,十天就到达了王都。
到达王都后,几人分头行动。莱莱、马修、劳伦三人去售卖马匹和干粮,温盈、金贝瑞、文森特、科林四人到佣兵工会交付任务。